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南京大学财务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的论文答辩费报销实行网上收入申报,具体规定和报销手续如下。
论文答辩费是支付给参与论文评阅的校内外老师的劳务性费用,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支付标准:每位硕士毕业生≤1100元。
2、支付渠道:从教学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或纵向科研间接费用等开支。
3、支付方式:论文答辩费在财务处网上收入申报平台发放。校内外评审专家需分别在收入申报系统申报,均不允许发放现金。
4、报销手续:
(1)填写《南京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费单》(附件1),一个答辩组填写一份即可。
(2)按照专业或答辩组收集以下信息:
①所有参加答辩同学的学号和姓名(附件2);
②参加答辩或评阅论文的校内在职老师的姓名和劳务费以及答辩秘书的信息(附件3);
③参加答辩或评阅论文的校外老师和校内退休老师的本人身份证号、姓名、本人银行卡号、工作单位、手机号和劳务费。银行卡号为借记卡,如不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借记卡,请务必备注归属地和开户行信息(附件4)。 (PS:去年已受邀参加过答辩的老师可以先查询系统,登录财务处网站-点击登录-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人员查询,如果系统里有老师的个人信息,只需和本人核对银行卡号是否正常使用;如果系统里没有,收集信息后通过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进系统。查询和采集可以自助,也可以来236办理,财务处网站的数据库是全校通用的。)
答辩组所有老师的劳务费合计应小于等于1100元*答辩人数。(答辩秘书的劳务费可含在老师劳务费内,也可学生收到400元打印费后拿出100元给答辩秘书)
(3)将所有附件表格发送至daihx428@163.com,邮件里须留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然后经办人带纸质版答辩费单来236办公室签字确认。
报销联系人:戴慧娴025-89681749,历史学院236室
5、特殊注意事项
(1)论文打印费一律通过助研费发放,财务处系统设置每生每月只能领一次助研费,所以有当月已领助研费(勤工助学等)的同学请留手机号并主动和经办同学确认哪个月可发。
(2)留学生请和导师联系确认有无经费支出答辩费,再做报销手续。
(3)不能垫付现金支付劳务费,垫付现金的同学请做好不能报销的准备。
预祝同学们答辩顺利,前程似锦!
附件1-答辩费单.doc附件2-硕士答辩生信息.xls附件3-校内老师姓名和工资号+答辩秘书信息.xls附件4-校外老师姓名和答辩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