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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各硕士点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杜绝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关于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工程研〔2019〕4号),现组织开展2021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

一、盲审前查重

学院统一组织盲审前的学术不端行为审查,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进行整体查重(含目录、致谢和参考文献,以下同)。论文电子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务必按该格式命名,不能以“+”或空格等其他符号隔开,以便在检测时去除第一作者已发表成果。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查重结果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15%,且校内互检复制比<10%的,可提交送盲审。

2)对于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15%,或校内互检复制比≥10%的学位论文;学院将查重结果反馈给导师,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整改,经学院再次查重,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提交送盲审。

各学院查重的具体程序、时间节点和进一步的要求,由各学院自行发布通知,查重结果填入答辩预审表。请各学院务必提前检查好查重系统、账号、次数是否可以正常使用,避免临时出现问题影响送审进度。

二、答辩后查重

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在申请毕业证、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前,都要接受研究生处的查重检查。

1、检测论文电子版要求

学院将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定稿完整的PDF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处,内含已手写签名的论文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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