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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年)

一、学科专业概况

现代城乡规划作为政府的管理职能,是基于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以城乡建成环境为对象,以国土空间利用为核心,通过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对城乡发展资源进行空间配置,并使之付诸实施的公共政策过程。城乡规划学以国土空间利用为核心的城乡建成环境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满足城乡发展的空间需求为目标。本学科具有多学科和跨学科的属性,兼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作为一门理论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城乡规划学的关注重点伴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需求而不断变化,并且不断地吸纳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在变革中越来越成熟。

重庆工商大学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依托我校“新工科、新商科”背景和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与城市管理”等专业建立起来的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学科坚持“学科引领、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三结合,形成了深厚的学术积淀和鲜明的学科交叉特色。学科现有专任教师30人,其中具有教授、高级工程师职称教师21人,具有博士学位22人。现有国家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虚拟仿真示范中心、央地共建“3S与旅游智能化实验室”等科研平台。近五年,学科团队获得国家、省部级项目54项,横向到账经费1180余万元,在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期刊及相关会议上公开发表论文116篇,出版专著教材18部。

二、培养目标

面向我国城乡建设发展需求,突出地理学、管理学与经济学等学科交叉,立足国土空间规划需求和乡村振兴,培养具备扎实的城乡规划理论与技能、3S技术与规划大数据应用,具有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能全面从事城乡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及规划管理,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术型、应用型和复合型的城乡规划人才。

1、思想素质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

2、专业素质方面: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知识、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城乡规划研究、分析和管理能力,具有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理论与实践结合方面:具有从事城乡规划编制与设计的能力,具有从事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外语及计算机水平要求方面:能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专业文献,并能运用其进行论文写作和学术交流;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和研究的基础知识,并将其在城乡规划中灵活运用。

5、身体和心理素质方面: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健康的体魄。

三、培养方向

根据城乡规划学科国际发展前沿和国内城乡规划发展方向,结合学校专业特色特点,本学科开设以下3个培养方向:

1、培养方向1:城乡规划信息技术科学

2、培养方向2:山地区域规划与城乡发展

3、培养方向3:空间规划与健康人居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三年制,按照学分制管理,弹性学习年限2-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期,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两年,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达到《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延长修业期的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结构

1、学分总体要求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求修满31.5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6分,学位专业课7学分,选修课5.5学分、公共选修课1学分、跨学科选修课2学分;实践与实习环节共4学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且每门课程成绩最低不低于70分才能申请硕士学位。第一外国语成绩的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详见“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表”。

3、考核方式

课程考试和考核方式可根据不同课程除“笔试”外,可采取“口试”、“提交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学位课程要求必须考试,选修课程可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合格者,只能在修学期限内申请重修。原则上,课程论文需要以学位论文规范和研究方法为基础,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素养和理论素养培养的基本手段。同等学力录取的学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有关大学本科的基础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不计学分。

4、专业课程选修

同一级学科下不同专业可跨专业选修,但跨专业选修课程不得超过4学分。

六、培养方式

1、实行全日制方式培养,采用硕士课程学分制和硕士论文答辩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再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2、采用导师负责制的培养方式,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日常学习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定和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3、实施因材施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专业特长,注重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4、严格考核,实行中期考核制度,考察研究生是否具备良好的品行道德;是否基本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知识,并能消化吸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是否掌握基本的研究思维和技能,具备了开展进一步更高层次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素质。

七、必修环节与考核

在课程环节之外,研究生的必修环节还包括研究生在学期间必要的学术研讨和实践环节,共计4学分。必修环节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计分。必修环节是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必修环节未通过者中期考核不合格。

1、学术研讨(2学分)

(1)文献阅读及研讨(1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结合本专业的主文献目录,研究生学习期间应阅读经典专业著作不少于3部,每部应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报告;阅读近五年反映本学科学术前沿的国内外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应在1/3以上。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参加的科研课题,申报的科技创新项目,论文的选题等撰写总字数不少于8000字的文献综述。上述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并填写读书报告册,完成情况作为中期考核和开题答辩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应参加导师(导师组)组织的学术研讨、研究生院和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沙龙或校内论坛,在中期考核前累计应达到4次以上。

中期考核前研究生应提交相应的学术研讨成果,经导师审核,学院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2)学术交流(1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须听取本专业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术报告(讲座)讲座8场以上,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不少于1次,研究生本人独立作本专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或是校内相关学术活动上)。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应提交相应的学术心得,每份心得字数不少于800字,并填写统一格式的学术报告册,由导师审核签字。

中期考核前完成所有学术活动基本要求后。经导师审核,学院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2、专业实践(2学分)

(1)社会实践(1学分)

社会实践环节以参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实践、辅助教学管理工作和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进行,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需完成下列1)至5)任意一项即视为合格。社会实践形式具体包括:

1)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到实习单位从事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业务实践,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接收单位鉴定意见;

2)完成学院组织的校外研究生实践基地专业实习,研究生不得无故拒绝;

3)鼓励研究生承担助教工作,研究生协助教师完成1学期助教任务(研究生院和学院认定后可视为社会实践环节完成);

4)研究生在读期间自主创业,经创业导师、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考核合格;

5)其他经学院认定的形式。

(2)创新实践(1学分)

研究生应参加学科创新实践活动,需完成下列1)至5)任意一项即视为合格。形式包括:

1)参加规划设计竞赛或社会实践、中外联合设计等并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三);

2)主持或主研(排名前二)校级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其他官方组织机构)主办的创新创业实践类竞赛,并获取名次;

4)自主创办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获得地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实践类相关奖项;

5)其他经由学科点认定的形式。

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完成学科创新实践活动,导师审核,经学院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

八、中期考核

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是对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学分完成情况、必修环节完成情况、思想品德、业务学习和科研能力等在内的综合考核,由学院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第一次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可在不少于3-6个月后重新提出中期考核申请,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专家按照考核程序进行复审。再次考核结论仅分为“通过”与“不通过”。

考核过程、中期考核结果评定及处理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修订)》(重工商大发[2023]147号)办理。

九、学位论文

科研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研究生应注重加强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鼓励研究生参与硕士生导师主持的本专业方向的科研课题,并在其中主动、有创新性地进行研究,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并作为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必备要求。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表现。为有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同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应严格遵循《重庆工商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2年)的相关规定执行。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须在中期考核合格后方能开展;原则上从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通过之日起到学位论文答辩,整个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学位论文必须按照学校统一的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格式撰写,其字数不少于三万字,中文摘要不少于一千字。

2、论文选题和开题

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在导师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选题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了解本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学位论文选题应属于城乡规划学科范畴,面向社会经济建设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先进性。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须经导师审核同意。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要进行文献研究。硕士研究生在开题答辩前,应通过中期考核,提交不低于8000字并经导师审核后的文献综述,中期考核未通过者不得开题。

在第四学期期末结束前,由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论文开题的组织和考核按《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范性说明》和学院制定的开题报告工作方案进行。开题报告的结论分通过及不通过两种。其中开题报告通过者,即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重新开题未通过者,原则上需推迟毕业。

论文开题完成,经导师同意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研究生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并应当严格按照开题报告进行论文撰写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迟或更改。论文研究中途改题者,必须重新开题并通过评审,凡重新开题者,一律视作第二次开题,并以第二次开题报告通过评审之日为起点计算学位论文工作时间。

申请提前毕业(含因考博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应最迟于第二学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在学院和导师指导下做好开题准备。其论文开题及答辩等环节与上一级研究生同步进行,并将开题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备案。未按期通过者,其提前毕业的申请不予受理。

3、学位论文撰写

撰写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之后进行,应做到资料翔实可靠,立论正确,论证充分,具有独立见解。

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须严格体现城乡规划学科的专业性,在充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基础之上,选择具有重要意义的理论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见解。

4、论文预答辩

在论文答辩前,由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原则上预答辩时间安排在第五学期期末或第六学期初开展。

预答辩的具体考核方式和流程以学院制定的预答辩工作方案为准。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论文质量要求做到过程严格控制和把关。

预答辩结论为合格的研究生,应对论文及时完善,按期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并申请正式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小组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及时申请论文送审和正式答辩;预答辩结结论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重新构思或重大修改后重新送交学院审核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审与预答辩申请。

5、科学研究及科研成果

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必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且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作者 (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在国内外公开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不含增刊)。拟申请提前毕业(含因考博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提前准备和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标准必须达到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相应要求),否则不予按期授予学位。

6、论文审核

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并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学位论文审核包括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学术水平评阅两方面。

学位论文应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具体规定见《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对于未通过重复比检测的学位论文,视情节轻重给予修改后重新检测、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处分。

学位论文答辩前应送校外专家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送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具体规定见《重庆工商大学博土硕士学位授子工作细则》。

7、论文答辩

研究生应在答辩三个月前提交学位论文及答辩申请,由学院制定本专业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组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程序严格按《重庆工商大学博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首次答辩未通过者,申请者须于三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答辩仍不合格,不得再次申请答辩。

8、学位授予

论文答辩委员会将评审结论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

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但未能符合有关授予学位要求者,可先行毕业,缓授学位。研究生应在一年内重新提交补充材料和审议学位的申请,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十、个人培养计划基本要求

1、硕士生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具体情况,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指导安排研究生培养各阶段任务,促进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体现个性化培养和因材施教原则。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3个月内,依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及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和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具体时间安排等。

2、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要重视研究生本人的参与,要体现因材施教原则。

3、硕士生导师及时检查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听取读书报告,随时指导。

4、在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前,学院将对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5、在执行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同时,研究生还应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并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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