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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决定集中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开题工作安排

1.时间及开题人员

各学院应于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组织2021级硕士、博士研究生、2020级直博生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工作要求

 论文开题应组织开题报告评议会,评议小组由3-5名熟悉本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或博士导师任组长(导师不能任组长),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选题条件等作出论证并填写开题报告评议表(附件一),由学院存档备查。开题评议会通过后,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开题报告。

 3.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研究生操作流程:研究生须严格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论文开题,同时通过信息门户进入新版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培养-培养过程-开题报告”栏提交开题报告电子版(模板在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导师操作流程:教师登录系统,在“培养-培养过程管理-开题报告”栏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给出考核结论,同时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综合鉴定。

 学院操作流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应结合学生的开题报告及导师考核意见给出学院开题考核结论,由学院教务管理员在“过程-开题报告”栏进行论文开题情况审核。

 二、开题工作督导

研究生教育督导负责对学院开题工作进行督导。各学院应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开题评议会时间、地点安排表(附件二)汇总后提交至学院联系督导,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k@chd.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xlsx

附件2:XX学院开题评议会时间、地点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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