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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22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

1. 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撰写、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2. 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4. 新注册人员信息(注册过的勿重复报送)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集,填入附件《添加人员Excel模板(2023版)》后发项目科于固定时间(1月13、20日)注册,注册人48小时内通过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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