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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函[2021]06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和招生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2018]10号)(附件1),现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本次分学术型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两类开展评定工作,请各有关学院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基本条件

1.在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范围(附件2)内,满足《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和招生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2018]10号)中硕士生导师评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或申请增加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

2.申请调整学科或增加学科的导师,需满足《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和招生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2018]10号)中硕士生导师评定的基本条件,下列人员可直接申请调整或增加学科硕导资格备案:

(1)具有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者;

(2)具有高级正职专业技术职务者;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5)近三年指导的硕士生获得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7月21日至8月19日,个人申请

1.新申请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者或申请调整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者填报《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3),提交相应支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科研经费应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学术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所在页、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以及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教材/专著应提供封面、版权页;科技获奖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2.申请多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多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4),提交相应支撑证明材料,其中《审批表》份数与所申请学科所属分会的数量相同。

3.符合多学科备案条件的人员填报《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多学科资格评定备案表》(附件5),其中《备案表》份数与所申请学科所属分会的数量相同。

(二)8月20日至8月23日,学科责任教授小组和学院审核

各有关学院审查、核实填报材料真实性,审核申请人师德师风履行情况。学科责任教授小组和学院对申请资格评定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学院对通过审核人员进行汇总,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6),并将汇总表和申请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在8月23日下班前交至学位与学部办公室。

(三)9月初,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定,择优遴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说明

1.新体制教师经人事处认定可直接备案硕士生导师的工作另行通知。

2.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坚持高标准,确保高质量。

3.学术型导师有适合的科研项目,可在其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专业学位导师仅在其专业学位领域招生。

4.导师最多可在三个学科或领域聘任,在满足文件要求情况下本次仅限申请一个新学科或领域。

5.申请人填报材料时涉及到的保密事宜请按有关部门要求脱密后填报,由涉密问题引起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除特别说明外,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近三年指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近五年指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7.本次新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将参加2021年研究生生导师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招生。

8.学位与学部办公室负责咨询相关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机械与运载分会:赵宁,danielle@bit.edu.cn, 8580;

信息与电子分会:谢凤,xielinfeng@bit.edu.cn,9930;

理学与材料分会:杨正光,yangzg@bit.edu.cn,  1990;

人文与社科分会:曹珊珊,caoss@bit.edu.cn, 8522;

校学位办公室:杨婷婷,yangtt@bit.edu.cn,   3873。

附件:1.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和招生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2018]10号)

2.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范围

3.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审批表

4.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多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

5.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多学科资格评定备案表

6.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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