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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苏州医学院有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14号)《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60号)文件精神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将苏州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上岗招生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申请人的年龄、职称(不含实验技术人员)、研究成果、人事关系等均需符合苏大研〔2018〕14号、(苏大研〔2018〕60号)文件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需同时符合苏大研〔2018〕14号和苏大研〔2018〕60号两个文件规定。

3.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

4.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主持在研的项目不含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省部共建、高水平大学建设、协同中心、名城名校等专项项目。

5.医学院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不低于学校文件和2022年上岗招生实施细则的基本条件,鼓励各单位提高申请基本条件。

博士指导教师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主持在研的项目最低条件:

(1)项目为国家级民口(或国防军工)科研项目;或到账总经费达到100万元的单项民口、军口横向、纵向科研项目;或一年内累计到账总经费150万元。

(2)在研项目是指根据申报书、任务书或项目合同要求,2023年仍在执行周期内。若根据申报书、任务书或项目合同要求,项目在2022年内需结项,但今年有新增项目的,则也可以申请上岗招生。

6.2020年以来新引进的特聘教授可以使用学校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上岗招生。护理学可参照学校文件人文社科类条件执行。

7.在教育部和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在校学位论文盲审中同一论文有两个及以上“不合格”意见,或存在其他不能申请上岗招生情况的,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暂停相关导师当年有效申请上岗招收研究生资格。

二、导师上岗招生申请程序

(一)2022年9月19日前,医学院有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布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word版和盖章pdf版两个文档同时发至hetianxu@suda.edu.cn。

(二)2022年9月23日前,申请人根据拟申请招生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条件者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向医学院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上岗招生申请,如实填写《苏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提供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含项目有效期)和经费数量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同时申请招收博士和硕士的申请人提交一份申请材料。

(三)2022年9月27日前,医学院有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施细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其中,跨学院(学科)申请上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通过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资格初审后,由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苏州大学2023年跨学院(学科)博导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并主动联系学科建设主体单位认定其在该学科的招生资格。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资格初审情况在本单位网上公示。

(四)2022年9月28日前,医学院有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向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报送材料:

1.经严格审核,完全符合条件的申请招收博士生申请人《苏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2.经严格审核,完全符合条件的申请招收硕士生申请人《苏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纸质版。

3.《苏州大学2023年上岗招收博士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苏州大学2023年上岗招收硕士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和《苏州大学2023年跨学院(学科)博导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同时发送至hetianxu@suda.edu.cn。

4.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资格审核报告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同时发送至hetianxu@suda.edu.cn。审核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单位各类研究生招生申请总人数、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具体情况。

(五)医学院对提交的申请人材料进行首次复审,将通过复审的上岗招生导师名单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在医学院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六)医学院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上岗指导教师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炳麟图书馆8楼826室,办公电话:0512-65884128,电子邮箱hetianxu@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doc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doc附件3:苏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doc附件4:苏州大学2023年跨学院(学科)博导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xls附件5:苏州大学2023年上岗招收博士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6:苏州大学2023年上岗招收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xlsx附件7: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pdf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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