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研〔2018〕6号
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规范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学术研究论文,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文献资料。为了规范学位论文撰写,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向我校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各类学位论文。凡不符合本规范的学位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硕士、博士毕业论文参照本规范。
1 内容规范
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也可以用英文撰写,但须同时提交用中文撰写的缩写本。
论文一般应由12个主要部分组成,编排顺序为:
1. 封面;2.中、英文题名页;3.答辩委员会页;4. 中、英文摘要页;5. 中、英文目录页;6. 主要符号表;7. 正文(含绪论和结论);8. 致谢;9. 参考文献;10. 附录;1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