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切实保证培养质量,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翻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
现予以发布,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在学位论文等工作中落实执行。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反馈教指委。
附件:翻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