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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确认的通知

各位相关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学院定于2023年6月19日-7月5日集中办理2023年夏季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确认手续。2022年起增加了学位论文预审环节,请务必于6月26日12:00前提交经导师审核同意的预审论文。做好准备的同学可以提前来办理。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科研成果审核:有发表(录用)文章或其它成果的研究生,在系统录入后,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相应证明纸质材料完成科研成果审核。(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打印的学位申请书中“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一栏中才有相关内容)

(1)期刊论文已检索的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发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论文首页、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方“ 刊物级别”栏目中对应级别表格的截图。导师应在截图空白处签署“论文已被该期刊录用/发表,该期刊可被检索”;

(2)会议论文已检索的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发表的须提供文章首页、发表证明,还需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并由导师签字。注:对于博士生,会议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3)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并提供有发明人姓名及排序的证明材料。

(4) 项目证明应写明项目编号或合同号,写明作者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并说明学位论文与该项目的相关性。导师签字,用户单位盖章。

2.提交预审版学位论文: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后,于2023年6月26日12:00前向学院(10号楼505)提交1本打印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不需要隐名。

导师应在论文封面处签署“同意预审”的意见,并签名。

提交纸质论文后,请将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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