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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六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24年(六月)拟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提升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环节管理,现就2024年(六月)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请各学院认真审查每位拟毕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学位英语成绩、科研成果等各个环节,然后研究生院负责复核。

二、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研究生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修改、成稿的指导工作;论文提交盲审前导师应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最后审定,撰写评语,并作出是否送审的决定。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修改、成稿工作,加强监督,确保毕业学位论文的质量优良目标。

学科和学院应组织专家通过预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所拟提交送审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把关,经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作出是否同意送审的决定。对未能达到学位水平要求的论文,按规定做延期处理。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均应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阅,论文送审前须经过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对文字重复率较高及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不予以送审。学位论文格式审查不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将不予以送审。

研究生应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经导师和学科学院把关达到学位论文质量优良标准,并审查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包括答辩日程安排、校外专家的聘请、答辩公告、答辩后修改完善与提交等。答辩的相关程序依照《温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执行。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处理依照《温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执行,相关内容如下:

第二十条 评阅人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评语,是评价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依据。

专家评阅意见分为:A.同意答辩(总分≥85分);B.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75≤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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