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研发〔2021〕1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南京审计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各学院负责检测实施,研究生院负责对学院检测结果进行抽检。
第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是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必备环节,学院检测应在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前完成,学校抽检应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完成。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 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前将符合检测要求的电子版论文提交所在学院。
2. 学院检测。学院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比例为100%,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以《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的电子文本形式反馈给研究生及导师。
3. 检测结果报送。学院根据检测情况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1),并报送研究生院。
4. 学校抽检。研究生院对通过答辩后的学位论文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前进行学术不端抽检,抽检比率不低于5%。
第三章 结果处理与异议申诉
第五条 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的处理:
1. 去除本人的总文字复制比<15%,且本人已公开发表的成果占总文字复制比<50%,视为通过。
2. 去除本人的总文字复制比15%(含)--30%,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不少于1周的修改,1周后进行复检。申请复检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重新检测申请表》(附件2)。复检通过者,可进入论文匿名评审环节;复检不通过者,推迟答辩。
3.去除本人的总文字复制比≥30%,或本人已公开发表成果占总文字复制比≥50%,视为不通过,推迟答辩,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选题。
4. 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修改,6个月后申请重新检测。研究生推迟答辩,须申请延期毕业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第六条 研究生院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抽检结果的处理:
1. 去除本人的总文字复制比<15%,且本人已公开发表的成果占总文字复制比<50%,视为通过。
2. 去除本人的总文字复制比15%(含)--20%,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修改,1个月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
3. 去除本人的总文字复制比≥20%,或本人已公开发表成果占总文字复制比≥50%,不予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审议,须对论文做出6个月以上修改,6个月后重新检测,检测合格者可重新申请学位。
第七条 在学院和学校的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中,发现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研究生进行处理。
导师所带研究生中,一届有1名研究生未通过学院组织的学术不端检测而推迟答辩或未通过学校抽检的,学院对该导师进行约谈;一届有2名或连续两届有研究生未通过学院组织的学术不端检测而推迟答辩或未通过学校抽检的,取消导师资格。
第八条 检测结果复议:
1. 研究生若对检测结果处理有异议,可在收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和检测结果处理2日内提出申诉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申诉表》(附件3),经导师签字后提交所在学院。
2. 学院收到研究生的书面申诉后,须在3日内组织3名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进行会议评议,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
3. 若对学院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书面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在一周内组织专家对检测结果进行甄别,对是否具有学术不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已获得南京审计大学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处理,参照本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南审研发〔2018〕3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
2.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重新检测申请表
3.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申诉表
附件1:
南京审计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
学院(盖章): 学位类别: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论文题目
首次检测结果
重检结果
是否同意
匿名评审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提交研究生院,一份由学院留存。
研究生秘书签字: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南京审计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重新检测申请表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首次检测时间
学科专业
论文题目
首次检测结果
(文字复制比)
去除本人
本人公开发表的成果
原论文存在问题:
所作修改说明:
指导教师审查意见:(是否同意重新检测)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查意见:(是否同意重新检测)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学院保存。
附件3:
南京审计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申诉表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专业
论文题目
首次检测时间
重新检测时间
首次检测结果
(文字复制比)
去除本人
本人公开发表的成果
重新检测结果
(文字复制比)
去除本人
本人公开发表的成果
本人申诉:(可附页)
指导教师审查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专家审核意见:(可附页)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