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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学院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

一般为2024年5-6月。

二、中期检查组织

学院按学科成立中期检查小组(一般由3人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由指定专人对中期检查过程作记录。中期检查小组成员、记录人和报告人均应在中期检查报告上签名。中期检查表和相关材料应在学院存档。

三、中期检查内容

(一)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

(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

(三)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四)解决的方法或实施方案;

(五)后续工作计划;

(六)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

四、中期检查程序

(一)在中检答辩之前,研究生送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导师和学院各1份,并附电子稿。

(二)博士生一般结合论文阶段报告进行,硕士生一般采取“小答辩”的形式进行。研究生用10-15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研究进度、主要阶段成果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辩。

(三)检查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对检查的总体情况、特殊情况等应有一定的说明,给出检查意见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四)如有选题变更需完成在线申请。

(五)学院检查学位论文工作专用记录本的记录情况。

(六)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中检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学院提前一周网上公布中期检查答辩安排,并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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