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授予其学位的主要依据,是科研领域重要的文献资料。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根据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
学位论文应使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除外),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4~5万(医学院:3~4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2~5万(医学院:1~3万),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8~10万(医学院:学术型4~5万;专业学位2~4万)。
学位论文中使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必须全文统一并符合规范化要求。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一般包括以下12部分,依次为:
1、封面
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论文封面。
2、题名页
包括中文题名页和英文题名页。题名页除封面上的内容外,还应添加资助基金项目、研究方向、申请学位级别、培养单位等内容。
3、扉页
包括论文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