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程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将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答辩事项的明确要求摘要列出,请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务必按照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评阅结果的处理
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20号)》执行。评阅意见中出现略作修改的都需填写附件《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如需申诉请于3个工作日内填写附件《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并交至化学老楼102—3办公室。
二、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预答辩是正式答辩之前的预演,预答辩的目的主要是对学位论文进行再一次审核以及让学生体验答辩的过程,目的是发现问题,针对不足进行改进。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预答辩各环节可参照答辩过程组织。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最后一个公开学术评价环节,是最重要的一个学术评价环节,也是研究生庄严而神圣的学术仪式。答辩委员会负责对论文的学术创新性、表述规范性做严格审查,对科研方法的先进性、科研结果的合理性、采用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质询和把关。答辩人要翔实并重点突出的汇报论文的创新性工作,对答辩委员会的质询应实事求是回答,对合理的建议应接受并针对性改进学位论文。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
1、“各二级学科应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本学科院学位委员会委员,该委员负责向院学位委员会介绍答辩情况。由各中心主任、所长负责组织本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主任、所长指定或各导师推荐答辩秘书一名负责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报送。”(化学与化工学院2010年第3次学术(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
2、各中心主任、所长组织导师共同协商论文答辩相关费用及标准,实行提前预交、统一支配、多退少补。
(二)答辩委员会对如下事宜具有知情权:
1.答辩委员会给出的论文修改建议和答辩决议,都会在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有关系统中做细致记录;
2.答辩人需要根据修改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逐项修改,并经导师确认;
3.在学位论文最终版提交到学校之前,导师负责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发给答辩委员会专家进行确认,专家对关键的建议是否已修改进行确认;
4.如果教育部对该学位论文抽查,最终评价结果会及时告知答辩委员会专家和非匿名评阅专家。
四、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一)硕士答辩委员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或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2.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中需有一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3.每位硕士答辩时长建议不少于60分钟,具体由各中心、所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实施。
(二)博士答辩委员会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或七人组成。
2.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
3.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
4.校外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如该导师为山东大学兼职博导,则不能认定为校外博导。山东大学各教学医院均为校内人员)。
5.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6.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7.每位博士答辩建议一个单元(半天,可按3小时)安排一位,具体由各中心、所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实施。博士答辩人需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情况,重点报告论文的主要观点、创新之处和存在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8.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为7人。
9.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3)各答辩委员会应选聘责任心强,文笔流畅,并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4)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熟悉学校《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论文的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关于对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进行审核的通知》、《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和《研究生档案卷内目录》等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并及时告知有关人员。
(5)《答辩表决票》领取前,博士答辩人应在系统中填写答辩公告(预答辩公告审核通过后填写)。答辩秘书领取《答辩表决票》时需送交各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位论文评阅书》,发表文章首页或专利授权、公开证明,主任、所长签字的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表及答辩公告(内容应包括: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人学号、姓名、学位类别及答辩秘书联系方式),其中组成情况表电子版请同步发至邮箱:lwt@email.sdu.edu.cn
(6)各专业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后将答辩成绩等信息及时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五、专家提问和答辩人回答问题的时间要求
硕士: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博士: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应着重与答辩人共同探讨问题,避免对论文进行泛泛的评论。论文答辩应允许旁听者提问。提问后,可给答辩人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委员会应重点考察答辩人回答所提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
六、答辩记录要求
要对答辩及论文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
七、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要求
1.答辩开始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或委员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论文答辩;
3.答辩委员会主席委托答辩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人须知》(详见附件);
4.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答辩人的简历、执行培养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论文写作等情况及论文的主要学术价值;
5.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学位论文一般30分钟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一般60分钟左右)
6.答辩人对评审意见及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建议落实情况做说明汇报;
7.答辩委员会质询,答辩人回答问题(硕士:不少于30分钟,博士:不少于40分钟);
8.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或简要介绍导师和评阅人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做出答辩评价,进行投票表决,形成答辩决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主要议程如下:
(1)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做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严格控制,不超过答辩人数的1/3)。
(2)在对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含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3)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须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分别签字。答辩决议中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否则无效。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写作规范及要求,答辩决议结尾部分的体例应统一为:
答辩人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了……回答,答辩委员会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经全体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或具体票数)通过(或不通过)该论文答辩,并建议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其……学博士/硕士学位(或其他结论)。
(4)审查《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并由主席签署意见。
9.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
10.答辩人对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做表态发言;
1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12.答辩结束后,导师负责审查、确认学生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所提建议的回应性修改,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确认后,将最终版学位论文上传学校。
八、关于答辩决议的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论文选题的评价
选题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何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立论依据是否充分,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了解是否全面。
2.对课题设计的评价
研究目标是否明确,研究方法是否先进、恰当,技术路线是否清晰、缜密,课题的难易程度如何。
3.对研究成果的评价
研究内容是否完整,实验数据是否真实,结论是否正确,理论分析是否严谨;创新性何在,并对论文的创新点(一般不超过3点)进行等级评价。论文创新性分为四个评价等级:
(1)有很强的创新性;
(2)有较强的创新性;
(3)有一定的创新性;
(4)没有创新性。
4.对答辩人业务水平及论文写作水平的评价
答辩人对本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坚实宽广,是否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层次是否清晰,行文是否流畅,分析论证是否合乎逻辑,写作是否符合规范。
5.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价
须明确指出论文尚有何缺点和不足,有何需改进或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6.对论文答辩情况的概述
答辩人回答问题是否完整、准确,思路是否清晰;答辩中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
7.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结论性意见,分别为:
(1)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2)建议重新答辩;
(3)建议不授予博士学位;
(4)达不到博士学位水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8.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必须充分、具体,力戒空话、套话,篇幅一般不少于500字。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写作规范参照博士学位论文执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篇幅一般不少于300字。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对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作严格审核,不符合写作规范要求的决议将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九、答辩优秀的数量要求
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由答辩委员会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时应参考校内外评阅人的评审意见,并对优秀比例进行严格的控制,优秀率为答辩人数的1/3。
十、学位论文答辩的总体要求
1.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不降格要求;
2.答辩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努力创造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
3.除保密论文外,答辩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广泛吸纳校内外有关人员列席旁听。
十一、2023年6月批次答辩时间要求
1、各中心、所论文答辩应在5月30日前完成,6月2日前由答辩秘书送交答辩材料(详见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应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应注明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手机号码及袋内材料目录及份数;送交材料前,通过答辩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学位和毕业档案相关信息)。
2、论文盲审评审结果如5月22日前不能返回,各中心、所可先期组织论文答辩,但答辩前须完成其他各项评审,并由学生和导师提交承诺书:如外审结果不符合学校答辩及申请学位的要求,则本次答辩无效。
3、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工作将在学位论文答辩后进行,查重论文于5月31日前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提交后导师需在系统中予以审核)。
4、该说明未尽事宜,请查询研究生院、我院研究生教育网页相关文件和通知。
注:拟答辩研究生应主动联系导师、答辩委员会秘书和中心主任、所长咨询本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及时送交相关材料至答辩秘书处。
学校文件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