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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航天学院2021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

关于做好航天学院2021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

根据校《关于2021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为保证2021届硕士毕业生毕业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航天学院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返回

学位论文评审在2021年1月5日至3月10日之间进行。

(1)学院组织送审:2021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由第三方平台双盲送审,评阅人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学院向学生提供评估中心学生端口,用于学生实时查看评审进度和评审结果(不含评阅人信息);

(2)学校组织送审:由学校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待学位办反馈给学院后尽快返给研究生。

2、提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复审三种。

(1)同意答辩:同意答辩申请,按照规定组织答辩,但需要根据专家提出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逐条认真修改或加以说明,提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附件1)经导师签字审核后提交至院办;

(2)修改后答辩:申请人必须对专家提出的任何修改意见或建议逐条认真修改,提交附件1,经导师签字审核后提交至院办,方可组织答辩;

(3)修改后复审:论文须做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但不超过一年(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改后的论文及修改说明必须送原评审专家复审,经原评审专家认可后方可组织答辩。同时,申请人需要于3月15日前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保留答辩资格申请书》(附件5)。

3、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1)学院3月12日前报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末位10%学生名单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答辩;

(2)指导教师所带的第一届毕业生、学位论文盲审成绩有低于75分者、学位论文盲审成绩排名学科后25%者全部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3)除学校、学院公开答辩外,其他研究生答辩工作由系组织,《答辩安排表》经系主任签字后于3月12日前提交至学院审核。

4、提交答辩申请及相关材料

2021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5日至3月26日之间进行。如申请保留答辩资格(附件5),需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1)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中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学院审核后,研究生在线打印《答辩申请书》(双面,导师和系主任须签署意见)、《表决票》,各答辩小组在答辩前统一提交至院办签字盖章,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

(2)《答辩决议书》在线打印后统一交至答辩秘书,答辩通过后由答辩主席签字;

答辩流程和具体要求参照学校文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答辩工作程序》。

5、提交答辩结果及相关材料

答辩结果分为:答辩通过、答辩通过但需做出重大修改,答辩不通过。

(1)答辩通过:

1)学生必须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写出详细修改说明(附件2),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夹在纸质学位论文中;

2)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结果,并上传答辩决议书(pdf格式,签字须完整);

3)答辩结束后学生在答辩结束后填写《硕士基本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班长处汇总,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院办;

4)答辩结束后两天内,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数据,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打印签署名字和联系方式后交给班长,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至院办(此表用以办理学位证书,请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答辩通过但需做出重大修改:

1)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先提交答辩结果,再提交保留学位申请,同时在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保留学位资格申请书》提交至院办;

2)答辩通过但需做出重大修改的学生可以在4月份办理毕业证书,待论文修改好(论文修改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但不超过一年)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说明》(附件4),经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之后,方可上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3)答辩没有通过:

学生需要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保留答辩资格申请书》(附件5),根据答辩委员会决议要求在一年内进一步修改论文、重新答辩。

6、提交研究生归档材料(答辩结果为答辩通过的学生)

按照归档封面要求提交归档材料(答辩后由班长到院办领取归档封面并下发)。

(1)除存档成绩单、硕士学位审批表、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不提交,其他材料按照归档材料目录顺序放置;

(2)学位论文两本(档案馆和学院资料室各1本,须有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签名),申请优秀论文的学生需提交三份学位论文;

(3)答辩决议书需再单独双面复印一份,复印件由班长统一交至院办,原件放入归档材料中;

归档材料由答辩秘书老师审核后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统一交至院办,不受理个人提交。

7、提交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及相关材料

如答辩委员会推荐学位论文为优秀,可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请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系统打印),若系统无法打印,暂使用附件6填写;

(1)请对照《南京航空天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校研字〔2018〕62号],符合条件再申报,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系统中)务必要正反打印。与归档材料一起提交以下材料:纸质论文一本(该论文评审后会返给学生)、评阅书、答辩决议复印件各1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其证明材料(发表论文、专利及获奖材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7)。

(2)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同时提醒导师登陆系统审核,之后学院完成系统审核。

注意:在填写优秀论文推荐表时,请务必尽可能详细,如论文发表情况(请注明是核心?重要核心?EI?SCI?如EI等收录请注明收录号,收录号务必与导师核实后准确填写,以南航每年收录统计为准),专利情况(授权?申请?排名第几?)以及科研获奖情况(排名第几?)!!!

由班长收集统一的材料有: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双面)、学位授予信息表、硕士基本信息表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学号_姓名.pdf/word单个文件20M以内,承诺书页必须有手写签名),其他需要提交至院办的材料,由本人办理提交。

8、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等,形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意见。

9、其他

(1)涉密课题:对于参与涉密课题的研究生,导师应对其学位论文进行保密审查,能做非密化处理的尽量做技术处理,不能做非密化处理的,要在论文送审前提前20-30工作日提出定密申请,具体内容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校研字〔2021〕8号)文件办理。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如涉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但申请定密未通过或不符合定密条件的,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一至三年内学位论文电子版暂不上传至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但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评阅、答辩及答辩后的各级抽检、抽查等仍须按非涉密学位论文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2)延期答辩:如申请保留答辩资格,需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附件5)。对于在规定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由研究生本人申请,逐级批准后,学校可保留其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但保留时间不超过4.5学年(入学至完成答辩止);

(3)发表学术论文: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按期毕业,学院学位评审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待满足规定要求后,其学位授予问题再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逾期不办理答辩申请或未经审批擅自进行专家评阅或组织答辩者,论文评阅及答辩结果均为无效。

由于博士零星毕业,不统一组织答辩。所有上述环节可提前咨询教学办王梦珂后再行办理相关流程,办公地址:航天学院A309,办公电话:84892805。

2021届硕士毕业生答辩文件包(学生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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