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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的总体要求开展。需要注意的是,《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相关文件见入学时发放的《研究生手册》。

二、奖励类别

1、优秀研究生

2、研究生单项奖励: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

3、研究生单项奖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三、参评对象及名额

优秀硕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优秀博士研究生的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生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其他奖励评选范围同优秀研究生。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2022级硕博连读同学只有作为2022级硕士生才有资格参评,所以请使用硕士生学号、按2022级硕士生相关要求进行。

学院分得校优秀研究生名额硕士生共27个、博士生共5个,单项奖推荐名额硕士名额4个(含23级直博、24级硕博连读),单项奖推荐名额博士名额1个(21、22、23级博士生,不含23直博和24硕博连读)。

四、参评条件

各项奖励参评条件请参考《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具体评比标准按《船舶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执行。以下为重点摘要:

(一)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

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对于高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注重考察其学术成果和研究方向是否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及切实解决“卡脖子” 问题情况。注意学院规定:由于“校优秀研究生”称号是参评部分奖项的基本要求,特规定学院每位研究生在当前学业阶段(硕士、博士)内最多只能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三)研究生单项奖励: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

此系列奖项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各类单项奖励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兼得(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

科技创新奖要求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在各级学生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等;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四)研究生单项奖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

此系列奖项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此系列单项奖可与校优秀研究生兼得。奖励金额1000元/人。注:本奖项不是专项奖学金。

1、单项奖(德育专项)。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 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单项奖(体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 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申请者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 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五)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 学校、学院(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 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成果显著。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高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

4、班级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五、评比流程

(一)学院评审阶段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或班集体按要求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者视为放弃。申报截止后,学院组织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并将所有初评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学校评审阶段

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中心对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各项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提交。未能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一)优秀研究生申请

1、申请步骤:

(1)用模板(见附件)如实填入本学业阶段所有已取得的必修课成绩及学分,产生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

(2)进行优秀研究生申请登记。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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