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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安排通知

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工作流程

 

二、答辩申请办理

1、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留学生硕士:请关注学院相关安排。

2、同等学力人员:

(1)提前备妥附表1-3,于9月1日前向培养学院提交附表1-3纸质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及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2)8月28日至9月3日17:00,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上传学位论文“全文”和“正文”(参阅“2023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学生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点击查看)。

未经导师同意,论文提交视作无效,一律不予安排检测、送审及答辩。

(3)资格审查为附条件通过者,应按要求重新发表论文,并将论文电子版以及“封面、刊号页、全部目录、论文正文”拍照打包作为附件发送到uibexiangsixing@163.com,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随附表1-3一并提交学院。

注:同等学力人员答辩申请办理,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程序。审核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安排缴费,请关注后续通知。

3、各学院最迟应于9月22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相似性初、复检结果及博士双盲论文全文(匿名版)。

 

三、答辩手续办理要求,请务必点击相应学位类型查看(十分重要) 

    1.博士.doc

    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doc

    3.同等学力硕士.doc

 4.留学生硕士.doc

 

    说明: 

1、全体申请人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 “提交答辩申请”、“提交论文信息”两步操作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博士除上述操作外,还应在系统内完成电子档案(科研成果信息)填报。

2、“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及填报说明,详见“关于2023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学生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3、申请人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正文”和“全文”,必须是导师认可并同意提交的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不可更换,请申请人务必认真检查。若因提交文本错误导致相似性检测不通过,或因迟交导致无法进入后续程序,责任自负。

4、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因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先行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24个月内,应由其本人向培养学院提交全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正式材料,同时提出学位授予审议申请”,2021下半年取得毕业证书的两证分离博士生最晚应于2023下半年提交全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材料,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往年两证分离博士毕业生申请学位,请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补齐科研发表成果信息填报提交后,在“我的报表”中导出《外经贸往年两证分离博士生学位审议申请表》,提交学院进行科研成果审核和学位申请审议。

四、答辩手续办理相关材料下载

     1、博士材料下载

(1)博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含留学生)材料下载

    (1)硕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3、同等学力人员材料下载

(1) 附表1-3(盖单位公章) 

(2)硕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学院选用)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五、相似性检测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学校将对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前、答辩后两次相似性检测。论文应按要求的格式提交,格式不正确不予接收:

       1、格式及命名 

学位申请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全文”和“正文”,必须上传2个文档,且均为PDF格式。(非PDF格式不予接收,建议学院列入双盲重点抽检名单)

    上传论文文档应以“学号_姓名_内容”命名。如“20210000001_张三_正文”、“20210000001_张三_全文”。同等学力人员“学号”对应资审通过“T”开头的学位编号,上传论文文档命名如“T20210001_李四_正文”、“T20210001_李四_全文”。如因不规范命名,导致相似性检测结果出现本人重复误计者,后果自负。

         2、内容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论文写作规范(2020年修订)》规定,学位论文共分为13个部分:

命名“正文”的PDF文档仅包含第8部分“正文”,且应去掉所有脚注;

命名“全文”的PDF文档应为论文的完整版,文中隐去作者、导师的所有信息,以XX代替。

上传时务必遵循以上规则,否则造成相似性检测、双盲评审不通过者,后果自负。

 

六、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全校答辩统一安排在10月23至11月23日,具体日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相似性检测及双盲(抽检)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可领取答辩申请材料参加答辩;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双盲评审”环节显示“允许答辩”后,学院方可安排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必须制作、使用PPT,实行导师回避制。

学校将继续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集中展示(参见:论文集中展示),答辩网络直播(参见:历年直播视频),答辩公告海报张贴宣传(参见:答辩公告海报)等工作。

答辩后,学位申请人应对照答辩意见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论文定稿(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的通知”)。

 

七、答辩后论文提交要求

申请人答辩结束后1-2周内,应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详见“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的通知”),并将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电子版,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注意:学校将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终检,若因提交文本错误导致检测不通过,责任自负。

学院应于11月3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收齐纸质论文后,应于12月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博士论文3本,硕士论文2本,同等学力3本。

按照国家要求,同等学力人员获学位信息将对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发放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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