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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申请免修暂行实施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免修条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单考生除外)

‍‍(1)‍‍已参加入学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全国英语统考,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以下同)(不含港澳台学生); (2)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2年内有效); (3)IELTS成绩7分以上(2年内有效);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旧)或310分以上(新)(5年内有效); (5)GMAT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6)WSK(PETS-5)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7)国家英语六级CET-6考试优秀(旧)或590分以上(新)(3年内有效); (8)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合格; (9)获得上海市高级口译证书; (10)本科或硕士阶段获英语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

二、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免修条件

(1)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2年内有效);

(2)IELTS成绩7分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1300分以上(旧)或310分以上(新)(5年内有效);

(4)GMAT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5)WSK(PETS-5)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六级CET-6考试优秀(旧)或590分以上(新)(3年内有效);

(7)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合格;

(8)获得上海市高级口译证书;

(9)本科或硕士阶段获英语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

三、申请办法

申请免修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新生于入学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到研究生院网上“培养工作”——“教学管理”下载并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申请表”,并带齐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文科楼527室外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咨询电话:65648775)、在枫林医学院上课的学生到枫林校区第一教学楼305室(咨询电话:54237844)办理免修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综合上述条件和办法,请各单位和学生参照执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复旦大学大学英语教学部

二○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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