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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警示

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学术诚信是学术创新的基石,学术不端行为是对学术诚信的严重背离和对学风的重大伤害。长期以来,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积极推进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教育部曾在2016年4月5日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第40号教育部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该《办法》采用一般性概括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的表述方式界定了学术不端行为,已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列为学位论文作假的行为,并在第7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相关制度明确指出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但是,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败坏了高校学术风气。

为弘扬科学精神,创建诚信校园,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加深研究生对于遵守学术诚信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与理解,现附相关典型案例在后,旨在使研究生时刻铭记科研诚信,坚守学术伦理和道德,坚定抵制学术违规行为和恪守学术道德的信念,用严谨踏实的精神开展科研工作,培养良好的学术品德。

 

附: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案例主要参考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警示材料,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高校官方发布的处理本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及光明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环球时报、澎湃新闻等媒体的报道)

(一)造假

案例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不端事件

2022年5月30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收到有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雷某某、卢某某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反映,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工作。

经查,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过程中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代码,并通过购买的代码完成论文的部分实验结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确认,雷某某、卢某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期间不得申请学位;取消卢某某研究生推免资格。

案例2——24起医学科研不端事件

2022年5月24日,科技部通报24起部分高校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主要涉及代写代投、数据和图片造假、不当署名、伪造通讯作者邮箱、买卖论文数据等行为。涉事人员受到记过处分、取消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申报资格,涉及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20所高校和附属医院,共处理52人。

涉事学者受到取消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申报资格,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职务职称晋升申报资格,扣发岗位津贴,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等处罚和处理,其中3人被永久取消招收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6人被撤销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职务,4人被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还有3人作为在籍研究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等处理。

案例3——厦门大学、天津大学两硕士论文雷同事件

2020年7月8日,一起疑似论文抄袭事件被曝:天津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8届硕士毕业生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与同年毕业的厦门大学信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生林鲤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在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的结构、内容及图表等雷同或高度相似,多个段落一字不差,论文中的致谢、参考文献部分也十分相似。

天津大学、厦门大学7月10日晚就“两硕士论文雷同”一事,分别发出调查处理通报。通报称,涉事两名学生存在由他人代写、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的行为,均撤销其所获硕士学位,收回、注销硕士学位证书。。

案例4——影视明星论文造假被撤销学位

2019年初,影视明星翟天临高调地晒出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录取通知书。随后网友发现,能够公开检索到的翟天临的两篇论文,其中一篇涉嫌抄袭。这篇题为《谈电视剧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的论文,全文只有2800余字,有1646字的内容与他人发表内容一样。此文遭到了被抄袭者、黄山学院黄立华教授谴责,“我十几年前(发表的论文),被其整段整段抄袭,事实胜于雄辩”。除了上述涉嫌抄袭的论文之外,网友却找不到翟天临发表的其他期刊论文。按照北京电影学院的相关要求,如果读博期间没有在学术期刊发表过至少两篇学术论文,翟天临是不可能拿到博士学位的。而且,《谈电视剧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一文2月10日已经被从知网上撤下。随后,北京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开展调查。

2月16日,北京大学发布“关于招募翟天临为博士后的调查说明”指出,经调查发现,在翟天临进站材料审核、面试和录用过程中,合作导师、面试小组和光华管理学院存在学术把关不严、实质性审核不足的问题;同时确认翟天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同意光华管理学院2月13日对翟天临作出退站处理的意见,学校决定对该合作导师作出停止招募博士后的处理,对面试小组成员给予严肃批评,责成光华管理学院作出深刻检查。

2月19日,北京电影学院正式发布“翟天临涉嫌学术造假”事件调查结果,认定翟天临在进行《谈电视剧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论文创作时,使用了其他专家的观点,但并未进行注释说明,“存在较为突出的学术不规范、不严谨现象”,存在学术不端的状况。宣布撤销翟天临博士学位,同时撤销其导师陈浥的博导资格。

案例5——清华大学博士生学术不端被撤销学位

2018年10月,媒体报道清华大学有11篇材料科学领域的论文,由于图片篡改、内容重复、虚假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而遭撤稿。这些论文的发表时间为2014年到2016年,通讯作者是清华大学深圳先进研究院能源与环境部常务副所长唐国翌教授,第一作者均为叶肖鑫。叶肖鑫是唐国翌指导的10级博士生,2015年7月毕业并获清华大学博士学位。在5年的读博期间,叶肖鑫以一作发表论文16篇,曾获清华学术新秀提名,还担任几个知名SCI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但据媒体报道,他高产的背后,竟是不断地重复使用自己的图片与数据。

2018年10月21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对叶肖鑫学术不端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称,“2017年4月,我院已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叶肖鑫涉及严重学术不端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撤销其博士学位,同时对其导师追责问责。”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还表示,2017年6月,停止唐国翌教授招收研究生资格,撤销其材料学科负责人和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案例6——中国学生因学术造假被东京大学撤销博士学位

2017年11月30日,日本东京大学官网刊发公告称,决定撤销已经授予一名中国留学生的博士学位。这是东京大学150年历史上第六次撤销学生的博士学位。涉事毕业生于2008年进入东京大学国际情报学府(III/GSII)开始读博,于2012年10月13日提交其博士论文,论文就中日两国的报纸进行了比较分析。论文在当时经过了严格的评阅程序,这名学生于2013年3月获得了博士学位。2014年12月,有外校研究人员与东京大学联系,对论文中引用的规范性和原创性提出质疑。2015年,东京大学对论文重新进行调查。最终,东京大学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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