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4月底 论文答辩
中心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中心聘请3-5名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组成(含半数以上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可以不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也可以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4人组成,但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导师提出初步名单,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中心主任批准。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助教以上的教员担任。 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议程; 2、导师简要介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3、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5、答辩会休会;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及投票表决结果; 8、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每年5月份 学位论文答辩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及时整理好答辩的全部材料,送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注:请各位导师提前安排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