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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代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是研究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研究生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复旦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复旦研究生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研代会的主要任务

大会主要任务是听取第二十五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第二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听取和审议第二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征求广大研究生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什么是研究生会委员会?

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成立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研究生帮助和监督研究生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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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研代会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代表的权利

1.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对校研究生委员会和校研究生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 有通过提案直接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意见的权利;

4. 有就校研代会的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1. 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复旦大学章程》,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养和参政议事的能力;

2. 密切联系广大研究生,正确代表研究生的利益,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接受研究生的监督;

3. 积极参加校研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研究生委员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 代表身份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研代会代表的产生

名额分配

校研代会代表面向对象为我校在籍在册硕士、博士研究生。代表的构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代表性: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女性代表、少数民族学生、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应占一定比例。在各院系推荐的代表人选中,来自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各院系分配名额的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研代会代表由各院(系)按实际在校研究生人数比例推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资格条件

(1)为复旦大学在籍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作风务实,关注学校建设,关心同学的正当权益,乐于奉献,热心参与校园活动,有一定建言献策能力。

(4)支持和关心校研究生会工作,会议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校研代会所有议程,并认真参与代表团分组讨论和选举工作;能够积极倾听和搜集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建议,向大会筹委会反映。

产生程序

各院系研工组指导研究生会在本单位内发布校研代会研究生代表候选人推荐通知,按照各院系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经过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本单位研究生代表推荐人选。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院系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成为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并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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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委员候选人

研究生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名额分配

委员候选人由各院(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各候选人为大会当然代表。院系总共推荐委员候选人79名,实行差额选举,从委员候选人中推举产生64名复旦大学第二十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资格条件

(1)满足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要求;

(2)对服务工作有热情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3)能够较好代表广大研究生的根本利益,维护研究生权益,承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当选后有一年或以上在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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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提案工作

提案工作

提案要求

1. 各代表提交的提案需确保一定质量,每项提案参与人数为一至三人,其中附带一个或多个解决方案和建议;

2. 每名代表至少参与一项提案。

提案收集

各院系校研代会代表产生后,由各代表向本院系研究生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提案回收后由大会筹委会整理形成提案报告,并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

聚焦复旦大学第二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相信各位代表定能不负同学的重托,

积极行使权利,认真履行职责,

充分反映复旦研究生的意见建议,

切实维护复旦校园的公共权益,

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供稿 | 复旦大学第二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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