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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评工作通知

地病中心、大庆校区、各学院、2023年秋季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培养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学校2023年秋季继续开展研究生答辩前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现就具体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盲评范围及份数

1、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评,盲评份数为每人3份;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盲评,盲评份数为每人2份。

二、时间安排

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在9月8日前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办理评阅审查手续。申请盲评时可以不考虑拟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符合要求,如在学校要求的申请答辩截止日期前(11月20日),拟发表的学术成果未达到要求,则答辩申请无效,论文评阅结果一年内有效。

2、各学院研究生科应审核学位论文盲评材料,并于9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合格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盲评学位论文或论文材料不合格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材料及费用要求

1、研究生应上交盲评论文电子版和论文摘要电子版。

2、盲评论文应存储为PDF格式的电子版,大小不超过10MB,论文命名规则为“10226_学号_LW”,如:10226_201601002_LW,注意: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英文大写;请研究生认真检查学位论文存储情况,避免文件损坏。

3、论文摘要应存储为TXT文档,命名规则为“10226_学号_ZY”。

4、论文和摘要内容应隐去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和学号等个人信息,同时应删除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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