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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月、10月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022年6月、8月、10月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6月底学位评定会议审核:

4月22日以前:完成学位授予成果认定;

4月27日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5月2日:各学院进行论文盲审;

6月10日以前:各学院上报分委会决议材料并提交数据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时间段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月底学位评定会议审核:

7月3日以前:完成学位授予成果认定;

7月10日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7月12日:各学院进行论文盲审;

8月24日以前:各学院上报分委会决议材料并提交数据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时间段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0月底学位评定会议审核:

9月14日以前:完成学位授予成果认定;

9月18日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9月20日:各学院进行论文盲审;

10月21日以前:各学院上报分委会决议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论文答辩程序

1、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采用线上办理模式,相关工作应做好材料审批、公示公开、录播录像,具体要求与4月份相同。8月、10月批次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2、研究生论文必须符合《上海海事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并完成所有培养环节,符合所有培养要求,方可通过研究生系统进入答辩申请。

(1)学位授予成果上传。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授予学位成果要求》的规定,学生将成果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并发送给教学秘书,教学秘书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将汇总表上传至研究生系统(成果系统仍在调试,具体等通知)。

(2)相似度检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加各批次答辩的学生需在相似度检测期间将定稿论文电子版发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研究生院学位办随机进行相似度抽查,教学秘书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检测报告拟定学生是否进入盲审及答辩程序,并将延期答辩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论文相似度检测电子稿必须按照以下命名规则:学号_作者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_导师名

(3)论文盲审。学院送审,抽中盲审的同学将论文盲审版上传至平台,研究生院对部分专业随机进行抽检。论文盲审版需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提示信息。

(4)论文答辩申请。只有论文通过评审的学生方可申请进入论文答辩。答辩申请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两周完成,进入研究生系统进行《答辩申请表》填写,通过教学秘书向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答辩申请。同时学生应进入数字平台研究生系统正确填写学位信息并提交信息后,教学秘书网上审核学生学位信息及答辩申请,检查无误后,网上传递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5)学生答辩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方可进入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环节。

(6)上海市学位办研究生学位论文后抽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办[2014]5号文),上海市学位办(关于做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沪学位办[2014]16号))要求,所有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将学位论文定稿的电子稿按照每年的命名要求(不加密的PDF版本)上传至系统并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备存。

数码信息采集(用于毕业证学位证照片)重要!!!

未进行统一数码采集的学生,需在答辩前一个月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若因为疫情防控无法前往现场,可以通过小程序进行线上信息采集。(见文末,线上信息采集小程序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线上信息采集小程序)

答辩前一定要去学信网查看是否已有毕业照片!!!

不要去外地新华图片社,一定要在上海新华图片社采集!!!

不要P照片!!!

如果因为信息采集耽误发证,后果自负!!!

四、 毕业和学位申请

硕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按《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分开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条件和发放方法如下: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可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时间视防疫情况而定):

1、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成绩合格以上;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材料齐全;

3、正确完成网上学位信息填报,经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无误后,由学位办授权学籍管理批准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4、只有当离校手续全部办妥后,研究生院授权各学院教学秘书发放毕业证书。

五、其他工作提示

1、按照教育部采集学位信息的要求,学位申请人一律使用统一组织拍摄的数码照片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照片。同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上照片应一致。

2、6月份线上答辩应做好线上的公示公开,各学院以各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单位,应至少报送一场公开答辩信息供学生观摩,过程中做好线上会议秩序维护,博士公开答辩的信息发送至学位办王老师,硕士公开答辩信息发送至学位办董老师。

为规范各分委会决议格式,6月份批次开始,所有的决议必须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填写统一生成后签字。

4、上海新华拍照地点

未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拍摄照片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拍摄费,自行前往补拍。新华图片社-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交通指南: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2号口\公交65路-四川北路虬江路) 联系方式:56315305,36521352

5、线上信息采集小程序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线上信息采集小程序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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