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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1.2024年秋季学期入学,我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研究生可参评奖学金,但只获荣誉不发奖金,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定向研究生。

2. 2024级博士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不分等级的政策,奖励标准为:14000元/生。

3.2024级硕士研究生根据考生来源实行差别化学业奖学金政策。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招生录取时的一志愿学生,奖励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招生录取时调剂志愿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新生资格复查合格;

5. 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或获批学费缓交申请。

三、评审程序

1. 研究生本人对照相关条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审核、初评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初评结果,无异议后,再将初评结果(附件2)及申请材料(附件1)交党委研工部审核;

3. 党委研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的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无异议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予以审定,并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委研工部会同计划财务处一次性将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至研究生的银行卡。

四、有关要求

1.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2. 各学院于10月17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1(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和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党委研工部申老师处(1-420);

3. 在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应告之全体研究生存有疑义时学院内的申诉渠道。学校申诉联系人申老师,联系办公室1-420,联系电话8684314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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