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中旬以邮政快递(EMS)方式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公告。
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及更改
(一)邮寄地址确认及更改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修改)
(二)邮寄地址确认及更改步骤:
1、登录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登录方式如下
第一种方式: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b.just.edu.cn/)-常用平台-招生管理系统
第二种方式:微信公众号“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硕士招生-招生管理系统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登录后,点击“录取结果查询”
3、录取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前往确认通讯地址”
4、核对相关信息,如需修改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支持多次修改。
逾期未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考生,将以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地址进行邮寄。
(三)通知书邮寄单号查询
登录“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录取通知书邮寄单号查询”,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档通知书发放形式
(一)电子版调档通知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二)如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必须使用传统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调档函,请考生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给考生。研招办联系电话:0511-84402362。
1、电子调档函开放下载时间:2024年5月13日起
2、电子调档函下载操作方法
2.1 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登录方式详见上文)
2.2登录后,点击“录取材料下载”(特别说明:需确认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档案地址,方可下载电子调档函)
3.点击下载
图1 电子调档函示例
4.调档函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可扫描调档函右上角二维码进行查验
四、关于调档
全日制定向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不调档。
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寄送考生个人档案,按调档函上提供的地址通过EMS(或机要方式)寄送至我校,原则上应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邮寄至我校。
五、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江苏省省内
省内转接一律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接转,不接收纸质介绍信。请先致电录取学院党委组织员(见表1)问询转入的具体支部,然后再请原所属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
2.江苏省省外
已经与江苏省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互联互通的省份首选在系统中转接组织关系,也可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尚未互联互通省份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镇江市委组织部”,转入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表1 各学院党委组织员联系方式
序号
党组织名称
姓名
办公电话
1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党委
陈老师
0511-84400970
2
能源与动力学院党委
李老师
0511-84411906
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3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薛老师
0511-84493568
4
自动化学院党委
高老师
0511-84401153
5
计算机学院党委
李老师
0511-84409018
6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黄老师
0511-84496210
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郑老师
0511-84401184
8
理学院党委
蒋老师
0511-84401171
9
外国语学院党委
吕老师
0511-84492680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贾老师
0511-85602052
11
人文社科学院党委
陈老师
0511-84433132
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
施老师
0511-85635850
1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党委
李老师
0511-84432200
14
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党委
安老师
0512-56731011
15
生物技术学院、蚕研所党委
郭老师
0511-85616661
16
海洋学院党委
李老师
0511-84400227
17
粮食学院党总支
仇老师
0511-84422606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1.纸质版转接
所需材料:团员证、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1)纸质团籍档案至少需包含: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档案袋。
(2)如纸质团籍档案遗失,需补办《入团情况证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
(3)纸质档案应随个人档案一同由本人携带到学校。
(4)由本人携带原学校团委开具的介绍信,到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团委办理转接手续。开学报到后,新生团员凭团员证及团员档案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委员会。
2.智慧团建系统转接
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进入组织关系转接页面,点击申请转入组织,接转原因选择升学,转入江苏省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全称)团委。提交后,与转出团支部管理员联系,等待确认审批。
表2 各学院团委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公电话
1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团委
0511-84432020
2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0511-84401140
3
能源与动力学院团委
0511-84411246
4
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5
自动化学院团委
0511-84401129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0511-84401183
7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0511-84406431
8
计算机学院团委
0511-84405758
9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
0511-84409600
10
生物技术学院团委
0511-85620901
1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团委
0511-85605158
12
粮食学院团委
0511-85620092
13
海洋学院团委
0511-84400232
14
理学院团委
0511-84401173
15
外国语学院团委
0511-84401179
16
人文社科学院团委
0511-84433393
17马克思主义学院科技史研究生团支部1771583524317
张家港校区
0512-56731069
六、关于户口
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转户口。其他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移材料
1.《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2.《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可登录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资料下载中下载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材料在报到后,由学院统一收齐后转给安保处办理。
(二)户口转入地
新生所在校区
户口转入地地址
长山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
梦溪校区
张家港校区
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
(三)《户口迁移证》填写要求
1.迁移证上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
2.籍贯和出生地必须注明XX省XX市或XX省XX县;
3.姓名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必须一致;
4.迁移证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实际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录取信息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5.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要清晰完整;迁移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应注明户口为“城镇户口”还是“非城镇户口”;
7.婚姻状态应明确 “已婚”或“未婚”。
(四)户口迁移办理时间
新生户口迁入时间仅限2024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其它有关事宜详见书面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