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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06月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和学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审结果的查询

论文评审将于近期结束,导师和学生可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fw.yjs.zjut.edu.cn/)在线查询评阅结果。

所有研究生应严格按照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论文修改后要进行学术自查,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需导师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该论文修改表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完成后用于归档。

二、答辩要求

   1.学术成果符合学院规定要求的毕业生(含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答辩工作由导师安排(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嘉兴学院联培生由联培单位导师安排,需邀请校内导师参与),答辩工作必须在5月21日前完成;

   2. 学术型硕士,申请学位学术成果依据“发表(含录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研究生有署名即可,但要有独立的工作部分,并体现在其学位论文中”这一条的研究生,答辩工作由导师安排,答辩时需填写《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第一作者学术成果关联性认定表》(附件5),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小论文,web of science检索记录页(点击进去打印,包含详细内容)、SCI分区证明),由答辩委员会认定签字后5月22日前单独上交至1#-207办公室。

   3. 学术型硕士,申请学位学术成果依据“学位论文依托横向课题的,公开发明专利1项”这一条的研究生,须参加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公开答辩。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于5月15日上午10:00前上交《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参加学院公开答辩申请表》(附件6)以及5本学位论文到1#-207办公室。

   4. 截止5月15日上午11:00时,学术成果未符合规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需参加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上交《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参加学院公开答辩申请表》(附件6)以及5本学位论文到1#-207办公室。

请参加学院答辩的研究生,钉钉扫码入群:

三、答辩环节

1.答辩表决票必须由答辩秘书到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1#-207办公室加盖化工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公章,未盖章的表决票投票无效,且需要重新组织答辩(联培生由联培单位负责盖章);

表决票盖章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答辩前一周填写《化工学院研究生答辩安排登记表》(纸质稿,导师签名),由答辩秘书交至化工1#207办公室,并完成表决票盖章。

(2)学院根据答辩安排登记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指定答辩秘书。

2. 答辩秘书职责

(1)答辩前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fw.yjs.zjut.edu.cn/)中录入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安排等信息(注意:学生类别选择“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专硕生”,具体详见附件7《答辩秘书手册》);

(2)答辩过程中认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其中答辩委员会必须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中就是否同意推荐浙江工业大学校优秀学位论文给出明确意见

(3)答辩结束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结果。

3.指导教师要充分重视学位论文写作和修改定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各位毕业生必须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提请导师审阅,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位申请人方可提交学位论文归档。

4.学校答辩工作相关文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附件3)。

(1)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半数,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人导师(含一导、二导)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专业同行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的专家。答辩人导师(含一导、二导)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

③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 位,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等事宜。

(2)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①介绍学位论文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②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③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者提问,答辩人回答;

④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除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秘书外,其他人员退场)。结合论文的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学位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⑤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学位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申请学位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

⑥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向学位论文答辩人宣读决议书。

5.答辩未通过者,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可于3个月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可于6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但不得超过最高修业年限。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如再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则终止本论文的答辩。

三、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工作

每位研究生归档材料必须在5月23日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至学院办公室化工1#-207。

归档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班长统一到1#-207领取)

(2)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班长统一到1#-207领取)

(3)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由班长统一到1#-207领取)

(4)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学生自己打印带水印)

(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需填写完整且签字)

(6)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会人数确定)

(7)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贴上),此表中成绩单由班长到1#-207领取,其他内容要求在交学院前全部完成。

(8)授予学位人员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照片贴上,务必签名;博士研究生提交《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提交《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学位硕士提交《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第二页的填表说明请勿上交。

(9)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本博士1本,硕士无需上交,论文中“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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