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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论坛)申报通知

按照信息学院奖励评优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论坛)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论坛介绍:

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论坛是信息学院建立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同时也是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评审活动,服务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评选工作。

论坛下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分论坛,报名参评的学术型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按照本人所在学科分论坛参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导师所在学科分论坛参评。

二、参评对象:

2022年及以前入学的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国际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因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原因延期的学生,在延长学习期内有一次参评机会。

三、参评条件:

除满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学校通报批评;

(六)无学术不端行为;

(七)未拖欠学费、住宿费;

(八)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或不合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B(80分),且A-(86分)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40%;

2、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C(70分),且B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80%,A-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60%;

3、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或班级排名前30%。

(九)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硕士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1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博士生在博士阶段学习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2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

1、发表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为准);

2、发表(含优先数字出版)时间为所在学历层次在读期间,且在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9日及以前;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中的第二名及以后的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不含共同通讯作者中的第二名及以后的通讯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研究生满足条件之一的,等同于发表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1篇:

1、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立项;

2、作为第一或第二成果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

对于未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自入学以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科研立项、获奖或获采纳等)均计算在内;对于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只计算上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10日及以后发表的科研成果。

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生阶段首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果其硕士阶段未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阶段所有成果均计算在内;如果其硕士阶段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10日及以后发表的科研成果计算在内。

(十)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或班级等集体活动。

四、评审流程及日程安排:

1、学院下发通知(8月12日)

下发信息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论坛)申报通知。

2、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8日17:00)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交自评表(《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论坛论文情况自评表》)、本人成绩单、符合参评要求的正式论文全文;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如有竞赛获奖、具有影响力的工程项目等突出专业成果,也可通过自荐或他荐的方式,填写并提交推荐表(《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论坛推荐表》)、论文情况自评表(附件1)、成绩单、突出专业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利等申报材料,由信息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突出专业成果的档次进行认定,并以学术委员会特别推荐的方式入选优秀研究生论坛,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学院审核申报人参选资格并进行初评及其公示(9月15日前)

学院审核申报人的参选资格,并根据申报人提供的论文类型、发表刊物或会议等级、发表篇数等情况,核对自评表各项信息,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打分,确定通过初轮评审名单,硕士、博士分开排序,并于9月15日前完成初评排名公示;发表学术论文类型应为长文,即期刊正刊/专刊论文,或会议主会Regular Paper(Oral或8页及以上的Poster),且本人应为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中的第二名及以后的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7页及以下的Poster、Findings、短文、Demo等类型论文,会议下属Workshop的论文,及其他作者顺序的论文原则上暂不计入评选范围。

4、召开优秀研究生论坛并公示结果(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优秀研究生论坛,要求每位通过初审的申报人进行一个科研题目的学术报告和答辩(一个科研题目可以对应一篇论文,或者对应包含在一个较大的科研题目内的多篇论文、工程、开源项目、学术竞赛等内容,但需要由本次申报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支撑);评审组专家根据申报人科研选题价值、创新性、完成质量及现场表现等情况,并参考初轮评审分数,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按照初评分数占比70%、答辩分数占比30%的比例汇总产生最终评审结果,各分论坛硕士、博士分开排序,并于9月下旬前完成终审排名公示。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9月下旬)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学院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参考各学科研究生比例,划分不同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并根据各学科推荐名单及顺序汇总产生学院最终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需提交材料:论文情况自评表(附件1)、优秀研究生论坛推荐表(附件2,若有)、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学院教务部门签字盖章)、正式发表的论文全文、突出专业成果证明材料(若有)、论文、专利等申报材料(若有)。

2、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9月8日(周五)17:00前发送至邮箱infotuanwei@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历层次+学科+优秀研究生论坛申报”。

3、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9月4-8日工作时间提交至信息楼233#。

4、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误报、谎报科研成果信息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进行进一步处理。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论坛论文情况自评表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论坛推荐表

附件3: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8月修订)

附件4: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论坛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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