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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2020〕6号)(2022修订)精神,现将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在学的2022级硕士研究生和2021、2022级博士研究生(不含MBA、MPA等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15000/生·年,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10000/生·年,评选比例为30%;三等奖学金5000/生·年,评选比例为50%。

(二)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12000/生·年,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8000/生·年,评选比例为30%;三等奖学金5000/生·年,评选比例为50%。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以《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试行)》(闽农林大学〔2021〕14号)及各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计算的成绩为依据。

2.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a.受纪律处分的;

b.所修学分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c.学术不端者;

d.其他不予参评的情形。

四、评选工作程序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评选程序,规范开展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

1.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结果,11月7日之前提出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配方案(附件1)报学工部审核后,形成获得者推荐人选,经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建议人选报学校有关会议研究审定。

2.各学院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推荐人选相关纸质材料(附件2、3以及学院评审报告及公示截图,报送时学院公示已经结束,公示结果在评审报告中体现)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工部研究生教育科,相关电子材料报研究生教育科邮箱yjs83758115@fafu.edu.cn。

联系人:陈菁

联系电话:0591-83758115(研究生教育科)

附件1: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分配方案.xls

附件2: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发放表.xls

附件3: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名额与金额分配.xlsx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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