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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艺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保证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才入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推免申请认定期间无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申请期间无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30%(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推免名额

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计划为准。同等条件下,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者优先。

三、推免工作安排

1、9月9日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2、9月11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核算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并进行公示;9月17日前,提出拟推荐资格名单,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

3、9月19日,学校审定各学院拟推荐资格名单,并对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推免系统拟录取开通后,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备案。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接收工作(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审批备案名单为准。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9日下午5:00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2025年设计与艺术学院推免生报名表》(附件2)(只提交电子版);

3、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注册章齐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教秘统一出具,无需自行办理);

5、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证明一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教秘统一出具,无需自行办理);

6、必须提供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书者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

7、各类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封面写明姓名、申请学科/专业、联系方式,交到学院B332办公室。电子版打包,扫描件确保清晰,文件夹以“姓名 申请学科/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546309802@qq.com。

初审合格后进入综合素质审核认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安排随后通知。

五、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创新素质

1、课程成绩

以本科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课程成绩=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参评最高平均学分绩点*80

2、创新素质

创新素质=申请人创新素质积分/参评最高创新素质积分*20

注:创新素质包括科研成果(论文/专利)和竞赛获奖,每位申请人按分值排名前5项积分;涉及国际设计大赛及展演活动成果,参考《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附件3:陕科大校研〔2023〕24号文件附件)中同等级国家级认定办法,由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审议确定相应类别并积分。

(1)考核认定办法

学院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要明确给出审核、鉴定、答辩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果公开公示。

(2)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奖的以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得重复计算。

(3)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

3、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4、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的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申请人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六、结果认定

1、兼顾学科专业平衡,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不少于1人、不多于2人。推免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认定。

2、考核通过者获得2025年我院研究生推免资格。

七、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院专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本学院考核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考核事宜。

1、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刘宗明、刘和林

副组长:贺雪梅、安 玲

成 员:詹秦川、田龙过、米高峰、吉 平、张伟迪、万蓬勃、马 静

秘 书:安 然

2、专家组成员:

刘宗明、米高峰、贺雪梅、吉 平、万蓬勃、张伟迪、李 晶

3、纪检监察小组成员:安 玲、关 瑛、王建华

4、联系方式

电 话:029-86132762,安老师(人文楼B332)

邮 箱:546309802@qq.com

八、其 他

1、免试资格在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时生效,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校将在学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4、学校执行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若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考核。

6、本办法由陕西科技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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