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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我院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安排,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三、接收名额及学术要求

根据我院各专业师资力量及培养规模,我院拟接收类别及计划数如下表所示:

类别

专业

名额

全日制学术学位

法学

5

全日制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

2

法律法学

5

 

申请全日制学术学位(法学)和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法学)的考生,所读本科专业应与其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申请流程

(一)志愿填报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阅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后,填报志愿。

(二)提交报名信息(是否提交,由学院根据情况选用)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将研招网生成代报名材料连同其他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hsdfxyyjs@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姓名+推免拟接收类别。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三)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9月28日-10月14日

五、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我院采用通过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定为:2024年10月15日。

六、复试时间及内容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我院的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9:00,报到地点在崇法楼217。

复试时间为:10月15日下午15:00。复试地点为崇法楼303.

(二)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复印件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推免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四个方面,申请全日制专业学位(包括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外语水平测试。考生根据抽取的题签号,从题库抽取英语话题,用英语就话题与考官进行交流,并回答考官提问,时间5分钟左右。

(2)专业素质测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应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分析案例及法律实务操作的能力。仅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进行。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中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复试各项成绩构成,如下表所示:

分类

专业名称

外国语

复试

专业

测试

专业技能

综合

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法学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

20

25

25

30

100

法律法学

20

25

25

30

100

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日制学术学位: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20%+专业素质测试*20%+综合面试*60%。

全日制专业学位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20%+专业素质测试*25%+专业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30%。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录取办法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区分(专业、方向等),依据复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八、其它说明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河南师范大学推免型直博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

5.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6. 各位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最新消息,以免错过复试安排;

7. 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成绩有争议的,可向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373-3830332

学院申诉电话:0373-3830332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5864(纪委)

                                                    法学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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