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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和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依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22]7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将于9月25日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奖学金标准和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名额分配参见附件一。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二级培养单位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每学年第一学期,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原则,将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分配到各二级培养单位。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可根据《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审,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成员有变动的,需报送最新名单。

(三)二级培养单位评审(10月18日前完成)

二级培养单位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包括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培养单位评定、5个工作日公示、异议处理以及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审定等程序,具体各项程序的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告知所有参评学生。

(四)操作流程

1、研究生本人:2021、2022、2023级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智慧法大(http://ca.cupl.edu.cn)(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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