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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研究生现行奖助体系

一、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类别

奖励/资助等级和金额(元)

比例

备注

国家奖学金

 

20000/年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不分等级

8000/年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一等

12000/年

20%

 

二等

8000/年

60%

 

三等

6000/年

20%

 

国家助学金

 

6000/年

100%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

 

30000/年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特等奖

6500

 

 

一等奖

2500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500

 

 

优秀奖

1000

 

 

自强成才奖

3000

 

 

绣山清寒奖助基金

 

5000/年

22名

 

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6000/年

80名

 

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

 

8000/年

15名

 

“三助”岗位津贴

助教

450/月

100%

一年级,按每年8个月资助

助研

“双一流”学科

600/月

100%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其他学科

300/月

助管

450/月

2%

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2%以内,按每年8个月资助

助理辅导员

 

1800/月

0.5%

每年按10个月资助

临时困难补助

 

不高于2000/次

 

不高于4000/学年

助学贷款

 

不高于16000/年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不高于16000/年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不高于16000/年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大病医疗救助金

 

不高于20000/次

 

累计不高于50000/生

二、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类别

奖励/资助金额(元)

比例

备注

国家奖学金

 

30000/年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不分等级

10000/年

 

 

老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

18000/年

20%

 

二等

15000/年

80%

 

国家助学金

 

15000/年

100%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

 

30000/年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特等奖

6500

 

 

一等奖

2500

 

 

二等奖

2000

 

 

三等奖

1500

 

 

优秀奖

1000

 

 

自强成才奖

3000

 

 

交叉学科博士生专项计划奖学金

 

10000元/年

 

 

“三助”岗位津贴

助教

450/月

100%

一年级,按每年8个月资助

助研

“双一流”学科

3600/月

100%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其他学科

1800/月

助管

450/月

2%

按每年8个月资助

助理辅导员

 

1800/月

0.5%

每年按10个月资助

临时困难补助

 

不高于2000/次

 

不高于4000/学年

助学贷款

 

不高于16000/年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不高于16000/年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不高于16000/年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大病医疗救助金

 

不高于20000/次

 

累计不高于50000/生

三、研究生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硕博)

类别

奖励/资助金额

(元/项)

名额

备注

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

 

原则上不超过50项实际获奖成果平分18万元奖金

“卓越”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

30000

10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限额推荐

“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300-200000

 

根据实际成果数奖励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5000-12000

各专项立项数一般不少于30项

分为学博专项和学硕专项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5000

根据团省委规定

学校按照1:1配套资助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理工农医类10000,人文社科类5000。

每年30项左右

面向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研究生出国(境)资助标准

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出国(境)交换学习、访学交流、课题研修或国际会议等,可以根据项目的类别、时间跨度与国家/地区的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资助。资助基本标准如下:

资助类别

资助项目

港澳台地区

亚洲国家或地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

A

国(境)外高校寒暑期学校和短期课题研修(不少于四周)(元/次/人)

10000

10000

15000

B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访学交流、课题研究、国际组织实习(一般为一学期)(元/次/人)

25000

25000

40000

C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课题研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一般为一学年)(元/次/人)

40000

40000

50000

 

1.赴全球综合排名前30或专业排名前20的国(境)外高校研修学习的研究生可额外申请资助(大学综合与专业排名参考ARWU、THE、QS、U.S. News公布的近三年内的最高排名),在以上标准上,补齐最高金额至本条标准。学生只能享受1次按照本条标准的资助。出国(境)人选和金额由学院、国际处或港澳台办公室审核认定。具体分为以下2类情况:

(1)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本学科专业课程的学生(语言文化课程除外),可申请资助一个学期的学费(依据外方院校的学费清单)和一次性往返机票费用(不超过1万元),资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

(2)选派至国(境)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本学科专业或课题研究,并在研修期间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者所在国(境)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宁波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的学生,可申请资助以下2档的资助。论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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