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海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要求,在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我校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位类别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
类别
思想政治
英语
专业课
总分
学术学位
0710生物学
50
38
65
278
1001基础医学
50
39
145
294
1002临床医学
50
39
145
294
1005中医学
50
39
145
294
1007药学
50
39
145
294
专业学位
1051临床医学
50
48
145
300
1052口腔医学
50
48
145
300
1053公共卫生
50
39
145
294
1054护理
50
48
145
300
1055药学
50
39
145
29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总分不低于230分,英语不低于39分
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分数线要求的专业复试线。考生须达到报考二级招生单位专业复试线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和安排
1、复试时间:
第一阶段:3月20日—28日(第一志愿复试)
第二阶段:4月9日—25日(调剂复试)
2、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3、复试名单: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初试成绩达线人数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差额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进行比较排位,分数高者优先入围。若最后一名初试总成绩及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不受入围比例限制。如入围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复试名单。
4、复试实施: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按照复试要求组织复试,考生也可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电话、邮箱,咨询相关事宜。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将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同时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发布。
5、考生材料查验要求:所有入围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位证(报考专业有要求的往届生提供)、准考证、学籍学位核验结果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原件与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证书及退役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其他要求还需查看各招生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二级单位将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并将复印件备份存档。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6、体检:考生体检拟于拟录取名单发布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1、面试(笔试)(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满分90分,其他专业满分10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主要考察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3)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满分20分,其他专业30分)。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等方面。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还需考查临床病例分析能力。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仅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满分10分)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还需考核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能力。考核要求参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本科阶段实习大纲,考核内容包括读片(X线片和心电图阅读)、基本技能操作等。
3、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参加,加试题2道(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每门1道),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调剂复试
1、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条件要求。
(3)医学门类调入专业应在医学门类范围内。
(4)报考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录取后按照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申请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需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限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过时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
具体请参阅海南医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2、考生根据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发布的调剂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五、复试结果
录取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列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但有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进行比较排位,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六、录取结果
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公告、调剂公告、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在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单位
联系人
报考咨询电话
临床学院
吴老师
0898-68622136
13976999534
第一临床学院
林老师
0898-66747307
17789892339
第二临床学院
潘老师
0898-66808081
13876035646
公共卫生学院
赵老师
18789085498
中医学院
毕老师
18907586206
国际护理学院
秦老师
19808942616
药学院
罗老师
18289241299
热带医学院
董老师
18876696708
生物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13633603698
急诊创伤学院
刘老师
18876846025
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王老师
15298932095
口腔医学院
孙老师
17735157083
儿科学院
黄老师
19589830560
衰老与肿瘤国际研究中心(ICAC)
姜老师
18308995838
八、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893751
邮箱:hyzsb@hainmc.edu.cn
海南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mc.edu.cn/zsw/
海南医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