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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管理平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第四届科技作品竞赛”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乡村振兴科技强农+”主题赛事五个专项赛事之一,旨在营造研究生创新良好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农爱农强农兴农的拔尖创新人才,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相关要求,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第四届科技作品竞赛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赛事宗旨

聚焦“三农”问题,服务乡村振兴;促进人才培养、激发创新活力

二、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2.主办单位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3.联合主办单位

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4.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中国农业大学

5.政府支持部门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6.承办单位

东北农业大学

7.合作高校

哈尔滨工程大学

8.合作企业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

哈尔滨丁香人才发展集团

9.媒体支持

《中国研究生》杂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央广网、人民日报客户端、中新网、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极光新闻、哈尔滨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等

、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应为2024年10月1日前在中国正式注册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和已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免资格证明、录取证明),或国外高校注册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在今年10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没有实行博士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此类学生注册硕士学籍后前两年按硕士学历申报、后续按博士学历申报。

四、参赛方式

1.报名方式

参赛学生须在大赛官网上注册、完善报名信息。参赛学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官网上提交参赛作品。报名及作品上传截止日期为8月10日。作品可按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须由3-6名学生共同参与完成。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大赛官网:https://cpipc.acge.org.cn

2.参赛队伍食宿及差旅安排

(1)国内赛道决赛期间参赛队伍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差旅费、住宿费自理。专家、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及参赛队伍的用餐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2)国际邀请赛最终进入决赛答辩环节的队伍,其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五、赛道及赛题设置

1.国内赛道

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与乡村振兴和科技强农相关,服务于农业农村发展的科技作品。具体形式分为科技发明制作类、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具体赛题范围:紧密围绕大食物观视域下的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业安全、农业新质生产力、农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人类的营养与健康、寒地特色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问题等重大选题,挖掘高校在农业与生命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科学、智慧农业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农林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释放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特点,形成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生产实际意义、且有望实现产业化的成果。

2.国际赛道

国际赛道设置旨在深入推进国家向北开放新高地战略,增进中蒙俄国家间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和远东地区发展,进一步加强高端人才的联合培养和高水平科研合作,助力新时期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快速发展,为中蒙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做出研究生教育方面的贡献。具体形式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具体赛题范围:新时代背景下国际农业贸易与合作、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合作、现代农业发展与管理、粮食安全等重大选题。国际参赛队伍采取定向邀请参赛方式,高校推荐参赛队伍可与承办单位东北农业大学联系,确定报名资格及相关材料,评审以国际赛道评审要求为准。

六、作品形式

作品形式分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须由3-6名学生共同参与完成。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的科技作品,国内赛道按作品分类(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自然科学类作品社会科学类作品)进行评审。国际赛道按作品分类自然科学类作品、社会科学类作品单独进行评审。

1.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按小类划分)

A 农业(包括农业生物、农业机械、农业水土、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化、食品生物技术与工程等)

B 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C 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D 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E 生命科学(包括生物、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F 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社会科学类(按大类划分

A 经济

B 社会

C 法律

D 管理

E 自填

七、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由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并经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2名教师指导完成,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件作品,每位参赛队员只能作为1件作品完成人进行申报。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参赛报名日期前两年内完成的作品或成果。已在国际、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作品需研究生署名第一完成人,研究生须承担申报作品90%以上的研究工作。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的说明和承诺。

(3)新药物(含兽药、农药)的研究,须有卫生(农业)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如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请同时提交。

5.竞赛设立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第四届科技作品竞赛申报单位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相关要求。其中,社会科学类和境外研究生提交的参赛作品,需进行意识形态审查。

6.参赛作品均需提交《作品申报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参赛单位需对本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学术诚信审核,并提交《资格审查承诺书》《作品推荐清单》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至竞赛官网。

7.初审后入围决赛答辩的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以及实物作品,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8.所有作品、材料均需按规定格式提交,不符合要求提交的作品不予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变更项目,不得更改队伍成员、排序及指导教师信息。

9.为确保参赛作品质量,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优秀作品预赛遴选,预赛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国内赛道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件,在读研究生规模7000人以上的学校,其提交作品总数可适当放宽为9件。各高校提交作品原则上需要兼顾三类作品。每名研究生个人限报1件作品。作品不按照申报人学历进行分类。

八、赛制安排

1.初赛(线上评审)

(1)国内赛道参赛队伍申报作品通过组委会会议审核后,评委按照评审细则对所上传的参赛材料进行初评,分类别确定三等奖作品及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作品。

(2)国际赛道线上初审单独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进入总决赛答辩环节的作品。

2.总决赛(现场答辩)

(1)国内赛道入围总决赛答辩作品需在接到决赛通知后,在主办单位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纸质文本(提交时间及份数另行通知),并按时参加决赛现场答辩。经决赛评审专家评审后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作品。

(2)国际赛道参照大赛评审规则单独评审,确定前三名获奖作品并颁发证书及奖杯,国际赛道不设奖金。

3.巅峰对决赛(冠军争夺赛)

国内赛道总决赛评审出的各类作品一等奖前三名进行进行综合路演及答辩,通过巅峰对决赛评选出全国冠军、亚军、季军队伍各1支,同时推荐冠军队伍参加总会全国大赛“研究生创新实践之星”评选。

九、赛程安排

1.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24年8月10日)

作品上报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做好动员、预赛、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8月10日之前,请将本校参赛作品推荐清单及各参赛作品在竞赛官网提交。

2.线上评审阶段(2024年8月10日至8月25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线上评审产生晋级全国总决赛现场答辩的作品,入围全国总决赛现场答辩的参赛队伍须继续完善作品,准备决赛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决赛通知。

3.全国总决赛现场答辩阶段(2024年9月25日9月26日)

按类分组别进行现场演示及答辩,评选出全国一、二等奖队伍及作品;并通过巅峰对决赛决出全国冠、亚、季军队伍各1支。

4.比赛联合活动及成果推广阶段(赛后)

按赛事安排开展系列赛事联合活动,做好比赛成果推广、经验交流、人才推介等系列活动。

十、奖项设置

1.国内赛道奖项设置

(1)竞赛设全国冠、亚、季军及全国一、二、三等奖奖项,获奖比例不超过进入初审阶段作品总数的1/3,其中一等奖占比15%(含冠、亚、季军队伍各1支)、二等奖占比35%、三等奖占比50%。三等奖由初审专家评审后直接得出,不参加现场答辩环节;一等奖、二等奖经初审入围全国总决赛现场答辩,由现场答辩赛专家评审后得出;全国冠、亚、季军,由各类作品一等奖前三名进行综合路演及答辩后决出,同时推荐冠军队伍参加总会全国大赛“研究生创新实践之星”评选。

(2)竞赛设立团体总分奖和优秀组织奖。团体总分奖以获奖作品的推荐院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如团体总积分相等,则以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优秀组织奖是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院校,优秀组织奖由竞赛组委会评定。

(3)竞赛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竞赛组委会向冠、亚、季军、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4)参加现场答辩并获奖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竞赛组委会向全国冠、亚、季军作者颁发奖杯,并颁发奖金;向全国一、二等奖作者颁发证书,并颁发奖金。

2.国际赛道奖项设置

国际参赛作品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前三名获奖作品并颁发证书及奖杯,国际赛道不设奖金。

十一、其他事宜

1.监督与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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