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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中选聘兼职本科生辅导员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在保证专职辅导员配备的基础上,决定选聘10名左右优秀的研究生兼职担任本科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郑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在完成学业情况下,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辅导员工作;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办公技术;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三、工作职责

1.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和深度辅导;

3.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4.协助开展心理健康筛查、教育,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5.做好党团和班级建设、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社会实践、新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学生事务工作;

6.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生危机事件的处置工作;

7.完成学校和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待遇

1.学校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兼职辅导员补助,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发放岗位津贴;

2.院(系)为兼职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条件;

3.学校和院(系)为兼职辅导员提供培训、交流平台,促进兼职辅导员个人提高和成长。

五、有关要求

1.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至少带1个本科生班级或1个专业,原则上至少能够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

2.学校定期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3.申报兼职辅导员岗位需经过导师和院(系)同意。

请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6日前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校园卡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综合管理中心215房间) ,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zk225@163.com。学生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联系人:党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67783190 67739616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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