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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毕业生档案去向信息填报指南(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温馨提示:

·档案去向信息关乎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的档案寄送,请务必重视,认真填写,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如已落实毕业去向(已就业或已升学深造),请务必在“毕业去向登记”模块填写就业信息,两个模块信息都需填写,缺一不可。填报毕业去向信息方法请查看这里。

·在就业系统中签订了电子就业协议的,就业信息和档案去向信息会自动同步,就业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无需报送。档案信息系统不会自动审核,需由毕业生核对后,在附件上传协议书、调档函、接收函或其他有效接收材料图片,并手动提交审核。

·定向委培性质研究生仅需报送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无需报送档案去向信息。

 

目录:

一、档案是什么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类别

三、档案去向信息报送流程

四、修改档案去向信息

 

一、档案是什么

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办理纳编入编、职称申报、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时,都需要使用档案。有升学、考公考编意愿的毕业生务必确认、知晓自己的档案存放地。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里主要包含学籍档案,部分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还包含工作档案材料。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不能存放在个人手中。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一般为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同时本人不得管理、传递和调阅本人档案。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该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一般不予接收并管理个人手中的人事档案,未来可能造成无法纳编入职的情况,请毕业生务必重视。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类别

①转回生源地:档案转回生源地。

生源地是指毕业生家庭(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目前所在地,需具体到区县一级。部分研究生毕业生有工作经历,已经独立买房落户,也可算作生源地。如系统中生源地有误,可提供家庭户口页图片给学院辅导员老师修改。

适合对象:未落实毕业去向毕业生、出国出境升学或就业毕业生、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不接收档案毕业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参加基层就业项目毕业生、其他自愿转回生源地毕业生。

②签约单位接收:签约的就业单位自主接收,一般仅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有档案管理权。外企、民企、私企、合资企业等无档案管理权,无法寄送到此类单位。

③托管单位接收:就业单位无档案接收权的,可由单位所在城市的档案托管单位接收(不允许跨城市托管,生源地除外),一般是当地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中心等单位。注意:档案寄送到托管单位城市的,必须在当地有正式工作,不允许未落实工作空挂档案至非生源地地区。

④上级主管部门接收:由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一般是人社局、卫生局、组织部、大学、省级国企等单位。

⑤升学本校接收:毕业生在本校进行比原来高一级学历学习,由学校研究生院接收。

⑥升学外校接收:毕业生在外校进行比原来高一级学历学习,由外校相关部门接收。

⑦暂不确定:已落实毕业去向正在签约的、正在等待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升学学校调档函的毕业生,可申请档案保存在就业指导中心(结业生档案保存在学院,定向、港澳台籍毕业生无法申请保存),保存时间2年,保存期间学校仅负责保管,原则上仅办理就业有关业务。2年后如毕业生一直未处理档案,学校将寄回至生源地(以就业系统显示的生源地为准)。

l  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因此,2023届往后的毕业生不再签发报到证。

 

三、档案去向信息报送流程

1.进入“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学籍后,点击档案去向转递-查看档案去向进入档案信息填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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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档案去向单位选择档案去向类型,填写档案信息(填写规则见下文),并点击下一步。这一步如果显示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无法修改档案信息,请退回小程序首页,点击“修改档案信息”,填写规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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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转回生源地:系统默认的档案去向地址即为生源地档案接收部门地址。生源地如有修改,档案去向信息不会自动更正,需毕业生手动修改。

注意:

不同地区档案接收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要求寄送到区县一级的档案接收地,有的地区寄送到市一级即可,系统会根据生源地自动匹配合适的档案去向地址。

建议广东省内生源毕业生可按系统默认地址填写提交;省外生源毕业生可联系生源地当地核实地址,如有误可手动修改后再提交。

转回生源地可无需上传附件。

②签约单位接收:

附件需上传签约单位加盖公章的接收函、调档函、电子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有效接收材料。

请注意核实单位是否有档案接收权,不同单位档案接收规则不同,请务必联系用人单位HR,核实单位是否同意接收毕业生档案。

请根据接收材料上的档案接收地址填写各个字段,学校将根据该地址寄送档案,务必核实无误后提交。

③托管单位接收:

附件需上传档案托管单位加盖公章的接收函、调档函、电子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有效接收材料。如接收材料上未体现工作单位信息,还需上传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录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档案由人才市场接收的(生源地除外),需人才市场在电子就业协议中间加盖公章、或提供调档函/接收函(有其一即可)。

派往深圳或佛山人才市场的,请先到深圳市人社局网站/佛山市人社局网站申请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作为附件上传。

不同地区档案接收手续和材料要求不同,具体可咨询档案托管单位。

请根据接收材料上的档案接收地址填写各个字段,学校将根据该地址寄送档案,务必核实无误后再提交。

④上级主管部门接收:

附件需上传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接收函、调档函、电子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有效接收材料。

请根据接收材料上的档案接收地址填写各个字段,学校将根据该地址寄送档案,务必核实无误后再提交。

⑤升学本校接收:附件需上传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其他材料无效)。档案转寄类型选择升学本校接收即可,其他档案接收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全部无需填写。

⑥升学外校接收:附件需上传境内高校盖章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其他材料无效)。

根据调档函上的档案接收地址填写各个字段,学校将根据该地址寄送档案,务必核实无误后再提交。

⑦暂不确定:正在等待高校、用人单位调档函等材料,需要申请档案暂存在学校两年的毕业生选择。

档案暂存仅建议正在等待录用接收材料毕业生办理,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建议转递回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核对所填全部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审核后请务必关注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或修改上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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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修改档案去向信息

档案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寄出档案前如需修改档案信息请点击档案去向转递-变更档案去向,填写规则和前文一致。

学校寄出档案后,可直接前往档案接收单位调档,无需在系统重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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