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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

各有关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津工大〔2023〕52号)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申请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范围

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承担助教、助管或学生辅导员工作,累计工作时长为60小时。考核优秀者,获得工作技术实践1个学分,在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时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按照各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考核合格者,获得工作技术实践1个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技术实践学分。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均需承担助研岗位工作,且满足学校助学金资助其他基本条件,方可获得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一年级博士生助研岗位任务由导师确定并考核。

(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可以报名助教、助管或学生辅导员工作;一年级博士研究生报名助研岗位工作。)

二、设岗原则

“三助一辅”工作岗位按工作内容分为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4种岗位。岗位设置遵循“培养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的原则,所有岗位工作应有利于研究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通过参加“三助一辅”工作,锻炼提高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管理能力,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多于三个半天,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

三、设岗范围及条件

1.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根据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费及所带研究生等实际情况设置,导师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助研岗位提供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反映各学科和导师研究生培养能力的重要方面。学校将参考各培养单位助研岗位提供能力和管理水平,协调配置研究生的招收规模。

2.助教岗位由任课教师申请,报学院审核,每位任课教师一学期只能设置1个助教岗位。

3.学院内的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学院内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学院进行审核。

4.除各学院外,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申请设置的助管岗位,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四、报名程序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相应的岗位设置申请。

9月19日前,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公布“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信息。

9月19日上午10点-9月21日上午10点,学生可以进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研工管理—三助岗位申请,进行岗位申请。所有岗位均按照1:2的比例设定申请名额上限,达到名额上限后该岗位自动关闭申请通道。(如:该岗位名额为1人,当有两名学生申请并成功提交报名表后,该岗位关闭申请通道,其他同学不能再申请。)

注:在学生申请报名期间,设岗单位可以进行审核。

7.学生申请结束后,由设岗单位组织面试,并将录取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8.请学生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录用结果。录取同学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培训。各岗位具体上岗时间由各部门/学院自行决定并通知学生。

 

联系人:张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839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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