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结合《南昌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昌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因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类型
统考招生计划
已录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
1002Z4
眼视光学
屈光改变的机制研究
全日制
学硕
5
0
120%
100212
眼科学
眼底病、青光眼、白内障
全日制
学硕
4
0
按实际比例
105116
眼科学
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全日制
专硕
34
1
120%
四、复试安排
(一)考生持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南昌大学东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眼科学与视光学实验中心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报到时间:4月2日9:00-11:30,14:30-16:00
(二)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1.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南昌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4.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5.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6.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C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三) 经确认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复试费,学院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二)复试时间
复试专业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眼视光学(1002Z4)、眼科学(100212、105116)
专业基础考核
4月3日
9:00-11:30
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眼科学与视光学实验中心二楼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4月3日
14:00-17:00
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眼科学与视光学实验中心二楼
综合素质面试
4月4日
8:00-结束
眼科医院10楼会议室
(三)复试流程
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基础考核、专业综合素质三个环节。
1.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口试时间5分钟,在随机抽取话题后,进行话题准备、英文自我介绍、话题陈述以及问题简答。
2.专业基础考核
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首先自我介绍,随后考官提问,考生作答,考官根据考生表现打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 /250)*40。
(二)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 /250)*50。
说明:复试成绩总分为250 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三)专业基础考核、综合素质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者,不予录取。录取时分专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次录取,专项计划单列。
七、信息公开
(一)复试笔试和面试均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二)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复试考生如有代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复试小组一经发现,通过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并进行解释。复试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791-86318910
监督电话:0791-86312185
监督邮箱:ndykj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