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6,报考学历要求大专或本科【同等学历】,因地区差异,要求有差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歼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的科目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氏模此语表达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等。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成绩×40%。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有一项不满50分的不予录用。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码和、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