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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前的叮嘱

在校对方面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规范使用校对符号,所改之处要在版心外的空白处有标记。规范使用校对符号标注校样上的各种改动,能保证与改样人员准确沟通,防止误改。校改之处在版心外还有标记,能让责任校对或改样人员不必逐行仔细查看,就可知道某个页面是否有改动,不易遗漏。经过多年考试的引导,现在已经有相当多的考生注意到校对符号的应用,但是还有不少考生没能在版心外空白处准确做标记。

第二,引线标注清晰。各种引线都不能穿越字行,必须从行间空白引到版心外;相同笔色的引线绝对不可重叠、交叉。现在虽然大部分考生懂得使用校对符号,但是在引线标注方面还存在较多错误。引线斜穿字行、引线压在文字上、邻近的引线重叠或交叉的情况还为数不少。

第三,字符书写端正,容易混淆的字符要附加说明符号予以解释。汉字的笔画应清楚、不潦草;各种字母都要写成仿印刷体式样, 并在必要时标明大写、小写和字体(如正体、斜体、白体、黑体或等线体等)。从考试的实际情况来看,字符书写达不到要求的情况还比较广泛。有部分考生把汉字写得或是龙飞凤舞或是挤成一团,很难辨认清楚;而不用仿印刷体式样书写字母的更是比比皆是;能够对形体相似的易混淆字符(如汉字“一” 与连接号、汉字“了”与阿拉伯数字“3”、汉字“十”与数学符号“+”、阿拉伯数字“1” 与小写英文字母“l”等)专门予以说明的, 则十分罕见。

4. 装帧设计样图审改技能

书刊整体设计包括外部装帧设计和内文版式设计。从各年度的试题来看,对外部装帧设计的考核一般采取对书刊必备结构部件的设计样图进行审核、修改的形式。

审改设计样图时,考生应该先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书刊必备结构部件的著录要素及其格式进行审核,察看其中是否遗漏了著录要素,已有要素文字的位置是否准确,其字体、字号是否妥当等;然后使用校对符号中的说明、增补、删除、转移符号等在样图上进行标注,说明应该如何修改,如图1 所示(仅作为示例,没有全部修改)。有时甚至还要创造性地变革使用校对符号,将之改成人们常见的通用符号,以适应具体情况的需要。如图1 中对于左右两个页面的对调,就使用了一个在任意转移符号基础上稍作变更的双箭头符号进行标注。当然,对于这种修改,用单纯的说明符号或者对调符号也可以, 但前者不大直观,后者则要画得很大,导致线条容易交叉而不够明晰,都不如用双箭头符号来得清楚、直观。

5. 版式设计技能

中级考试中对书刊内文版式设计的考核, 经常采取提供一份原稿由考生注明设计要求的形式。

设计版式的操作方法分为直接批注和间接批注两种。直接批注的基本方法是将所设计的对象圈起并拉引线到版心外,然后用校对符号中的说明符号把版式要求写明。间接批注则是撰写一份版式设计方案,集中对稿件中各种设计对象的版式用文字作出说明。但是,比较抽象的设计方案常常难以很直观地展现版式设计要求。所以,即使在已经拟出设计方案的情况下,也仍然需要附上用直接批注方法标注的样张,作为补充。《出版专业实务• 初级》第三章第六节讲解过版式设计批注方式,并且还附有示意图,这里不再赘述。然而,从考试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少考生在这方面的职业技能还不过关。所以, 笔者提请考生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对正文主体文字,一般只要在稿件开头一次性标注所用字体和字号。其他版式要素若采取通用格式(如通栏、字行左右对齐、段落首行前空2 字、字间不加空,等等), 不需专门标注;若与通用格式有所不同(如分2 栏、段落首字放大下沉等),则要补充注明不同之处。

第二,成段引文的版式一般应与主体文字有所区别,如使用稍小的字号或者稍轻的字体,还可增加左缩进或左右缩进等。所以, 对成段引文应该专门批注字号、字体和左右位置。

第三,脚注、尾注和参考文献表条目的属性类似,都应该采用比主体文字小的字号, 字体也可稍轻,而且脚注前面必须有注线, 尾注、参考文献表前面是否有注线则可任选。所以,对这些部分应该专门批注说明字号、字体和注线情况。此外,还要增加对注文字行格式(如转行齐肩、转行齐头、首行左缩2 字等)的批注。

第四,各级标题的用字灵活多变,设计标题版式时必须标明字体和字号,而且必须符合“一般标题用字不能小于或轻于主体文字,而注释和参考文献表的标题用字应该小于主体文字而重于注文或文献条目”这一原则。此外,设计标题的版式时,还必须注明标题块大小、标题块中文字的垂直位置和左右位置。

对标题块的大小一般只要注明高度,因为其宽度一般都默认与版心宽度相同。然而, 如果标题块采用串文形式(即在段落首部占据数行空间且与正文主体文字并排)或者嵌在主体文字中间,则还必须说明标题块的宽度。标题块的高度以正文主体文字的字行高度为单位。如果标题块的高度大于1 行,应该标明“占× 行”;而与一个字行相等的, 则可标可不标。标题块的宽度则相应地以主体文字的字数来表示。

标题块中文字的垂直位置,默认为“上下居中”,可不专门批注;如果需要设计成文字上方和下方的间空不等,应该批注“上空× 行,下空× 行”。

标题的左右位置,除“左缩2 字”因与一般段落的格式相同可不专门批注外,对“左右居中”和“左齐”这两种格式都要专门标明。

某级标题首次出现时,必须批注格式, 同时可以标明“下同”。这样,对后面的相同级别标题就不必再逐一标注。不过,这对图书来说是全书都有效,而对期刊来说,则仅在一篇文章的范围内有效。

第五,对书眉文字和页码,除了注明字体、字号外,还要根据题目中的设定条件标明位置。如果题目中设定排在天头或地脚(或一在天头、一在地脚),需要批注左右位置, 如左右居中、齐翻口、齐订口等;如果题目中设定排在翻口,则需要注明垂直位置,如上下居中、靠天头、靠地脚等。

第六,用直接批注方法设计版式时,大量用到校对符号中的说明符号。为了避免与需修改的文字相混,说明文字下面必须逐一加小圈。但是,为了便于操作,对较多的说明文字可只在首尾各3 字下加小圈。

来源:陆嘉琦,善于学习 加强练习——给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生的一些建议[J].出版与印刷,2018(1):84-92.返回搜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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