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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研院发〔2023〕39号

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学院、学部、校区和有出国留学意向学生提前做好选派及申请准备。

本通知内容参考的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政策要求,正式申请时以2024年最新规定为准。

一、基本设置及项目情况介绍

(一)基本设置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拔范围、选拔对象、选派批次、外语合格标准详见《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2)有关规定。

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国外单位,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二)项目情况介绍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简称高水平项目,旨在围绕国家战略、依托学科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重点资助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等(附件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选派类别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国开展硕博连读学习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在读博士生出国开展与博士课题相关的研究工作,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4)、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也可通过可利用合作渠道查询:https://bg.csc.edu.cn。

2.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高水平项目配套项目)

简称博导项目,为高水平项目配套项目,旨在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选派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在国外留学、已结束访学回国、计划申请2024年项目的均可)的国内导师赴相关学生的留学单位,与国外导师开展交流与合作。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

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附件5)。

3.国外合作项目

即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与巴黎综合理工大学合作奖学金、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

选拔类别及申请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公布的各奖学金遴选通知,或通过可利用合作渠道查询:https://bg.csc.edu.cn。

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简称创新项目,属于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旨在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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