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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5条,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年龄条件、报考时需提交的材料、考试计划、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如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由本人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等建议,我们已经吸收采纳。

二、针对“可根据企业需求设定考试次数”等建议,我们已经吸收采纳。

三、针对“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年龄调整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工人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四、针对“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为三年或五年”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五、针对“取消报考条件中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要求”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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