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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要求,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为方便持证人员及时核验换证,现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1 份(见附件1);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原件。

二、满足下列要求的,复审合格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

3、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

4、复审不合格、证书有效期逾期未申请复审的持证人员,需要继续从事该项目作业活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取证。

5、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需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复审。

三、注意事项

1、发证机关办理复审时,应当登录“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核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无法核实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取证或者回原发证机关提交复审申请。

2、复审人员应事先网上申报,将信息录入内蒙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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