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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完整版)

《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完整版)

题库题目绝大多数出自煤矿安全规程,共给出参考题410道。其中采掘防治水、机电运输、一通三防方面各120道题,综合方面50道题。考试时,将分专业进行测试,出题范围为本专业120道题目及综合方面50道题目。

一、采掘防治水方面参考题目

1.对煤矿开采深度和同时生产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超过1000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1200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应超过600m。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

2.施工岩石平巷采取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形式时,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3.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时,哪种巷道的支护必须进行离层监测?

答:煤巷和半煤岩巷。

4.第一次采用水力采煤的矿井,必须根据矿井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等因素编制开采设计并经何人论证?

答:行业专家论证。

5.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采煤工作面必须监测哪项指标?

答:矿压监测。

6.采用放顶煤开采时,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必须制定那些安全技术措施?

答: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安全技术措施。

7.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什么要求编制采区设计?

答: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

8.下山采区哪些系统未形成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

答:通风和排水系统。

9.那些矿井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答:高瓦斯、突出、有容易自燃或者自燃煤层的矿井。

10.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对使用支柱的类型和性能有何要求?

答: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11.巷道架棚时,支架腿应当落在实底上;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支架间应当设置什么?

答:牢固的撑杆或者拉杆。

12.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采高超过4.5m时,必须采取那些措施?

答:防片帮伤人措施。

13.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是如何规定的?

答: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4.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什么试验?

答:压力试验。

15.使用中的单体液压支柱,生产管理中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6.施工煤平巷时,在松软的煤层、流砂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什么措施?

答:超前支护或者其他措施。

17.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什么情况下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答: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18.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作业规程中应规定那些内容?

答: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支柱等的回收方法。

19.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工作面布置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0.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留顶煤和底煤,对伞檐如何规定?

答: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21.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工作面倾角大于多少15°和25°时,必须采取什么措施?

答: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22.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什么类型的耙装机?

答: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23.启动滚筒式采煤机前和因故暂停时,应遵守那些规定?

答: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发出预警信号,确认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24.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什么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

答:前级供电开关。

25.更换滚筒式采煤机截齿和滚筒时应遵守那些规定?

答: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26.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信号和通讯是如何规定的?

答: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27.使用有链牵引采煤机时,在什么时候必须发出信号?

答:在开机和改变牵引方向前。

28.掘进机开机前、作业时必须遵守那些规定?

(一)开机前,在确认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采用遥控操作时,司机必须位于安全位置。开机、退机、调机时,必须发出报警信号。

(二)作业时,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

(三)截割部运行时,严禁人员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机身与煤(岩)壁之间严禁站人。

(四)在设备非操作侧,必须装有紧急停转按钮。

(五)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29.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如何规定的?

答: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30.掘进机的所有安装机载照明的后配套设备启动前该如何操作?

答:必须开启照明,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离开,再开机运行。

31.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制定什么措施?

答:顶伤人员防止冒顶、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32.运煤车、铲车、梭车制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作业时,行驶区间严禁人员进入;检修时,铰接处必须使用什么装置?

答:限位装置。

33.使用掘进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应如何处置?

答: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并切断电源。

34.采用锚杆支护形式时,作业规程中明确那些内容?

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

35.采煤机喷雾装置是如何规定的?

答: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当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36.采煤机因故暂停时,首先必须做什么工作?

答: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37.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者黄铁矿结核时,应当采取什么处理措施?

答:松动爆破。

38.掘进机的给料破碎机与输送机之间应当设什么装置?

答:联锁装置。

39.采煤机用刮板输送机作轨道时,为了防止采煤机牵引链因过载而断链,必须经常检查什么?

答:刮板输送机的溜槽、挡煤板导向管的连接情况。

40.使用刨煤机采煤时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那些装置?

答: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41.为了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矿井必须制定什么制度?

答:井巷维修制度。

42.报废的井巷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在标明在什么图件上?

答:井上、下对照图。

轨道机车运输巷道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是多少?

答:0.3m。

44.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按规定必须采取什么安全措施?

答: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

45.在倾斜巷道中更换支护时,必须制定什么安全措施?

答: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6.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表水影响时,必须设置什么设施?

答:排水沟。

47.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什么措施?

答: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48.修复旧井巷时,达到作业标准的条件是什么?

答: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中一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气的浓度符合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49.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制定什么安全措施?

答: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50.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应该如何进行?

答:必须保证通风安全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51.撤换支架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答:应当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

52.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什么措施?

答:行车安全措施。

53.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什么孔?

答:泄水孔。

54.报废的立井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

55.扩大和维修井巷时,对出口有什么要求?

答:必须有冒顶堵塞井巷时保证人员撤退的出口。

56.报废的斜井应当如何处置?

答: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表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57.维修倾斜井巷时,上、下段可否同时作业?

答: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58.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什么?

答:施工组织设计。

59.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是否需要制定安全措施?

答: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0.更换巷道支护时,拆除原有支护后,应该如何规定?

答: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

61.井上、下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对衣服有何要求?

答:穿棉布或者抗静电衣服。

62.井下硐室式爆炸物品库房和主要地点的法线距离如何规定的?

答:(一)库房距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响全矿井或者一翼通风的风门的法线距离:不得小于100m。

(二)库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35m。

(三)库房距地面或者上下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30m。

63.井下爆炸物品库贮存爆炸物品的各硐室、壁槽的间距应当大于什么距离?

答:殉爆安全距离。

64.井下爆炸物品硐室的存放量如何规定的?

答: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2天的需要量。库房的发放爆炸物品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65.对发放的爆炸物品有何要求?

答: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并且雷管应当严格按同一厂家和同一品种进行发放。

66.煤矿对爆破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有何规定?

答:必须指定部门对爆破工作专门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67.爆破作业必须执行那些制度?

答:“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

68.对井下爆破作业的炸药和雷管的产品参数有何规定?

答: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一次爆破必须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

69.在有瓦斯或者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当采用何种爆破?

答:毫秒爆破。

70.在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爆破时,什么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答: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1.井下爆破作业装药后,有何操作规定?

答: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机械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72.爆破前,必须由谁来清点人数?

答:班组长。

73.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什么中作出具体规定?

答:作业规程。

74.井下爆破作业许用炸药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二)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三)高瓦斯矿井,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四)突出矿井,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75.由爆炸物品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物品时电雷管必须由谁亲自运送?

答:爆破工。

76.煤矿企业爆炸物品如何进行发放管理?

答:建立爆炸物品领退制度和爆炸物品丢失处理办法。

77.防止井下爆炸物品库电火花的规定有那些?

答:井下爆炸物品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不设固定式照明设备的爆炸物品库,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物品库房内。库内照明设备或者线路发生故障时,检修人员可以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内工作。

78.井下爆炸物品库的最大贮存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得超过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

79.井下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应当遵守的规定有那些?

(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放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应当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者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畅通。

(四)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孔位置,与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等。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做出具体规定。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80.由爆炸物品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物品时,应当遵守那些规定?

答:(一)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爆破工或者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

(二)爆炸物品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不得将电雷管和炸药混装。严禁将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物品后,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三)携带爆炸物品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四)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物品人员沿井筒上下。

81.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82.煤矿应当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应该建立哪些系统?

答: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83.为了在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能够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发出预警,煤矿应当建立什么机制?

答: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84.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应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答: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

85.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什么位置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答:断层两侧。

86.严禁在设计确定的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什么活动?

答:采掘活动。

87.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哪3条线的位置?

答: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位置。

88.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和封闭不良钻孔等通道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8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应该如何进行井下水文观测?

答: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和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

90.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什么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答:物探、钻探或者化探。

91.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或者相邻煤矿时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实施超前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92.预计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当采用什么方法措施?

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93.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放水时,应当采用什么方法措施?

答:应当预先固结套管,在套管口安装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套管长度应当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室,制定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94.探放水时,应当撤出哪些人员?

答:探放水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所有人员。

95.钻探接近老空时,如果甲烷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6.钻孔放水前和放水时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97.什么水文地质类型的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答:复杂、极复杂。

98.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答: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99.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什么工作?

答: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00.矿井应当如何对主要含水层进行观测?

答:长期水位、水质动态观测。

101.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主要包括什么?

答: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102.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103.矿井应当如何配备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

答:应当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

104.矿井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多长时间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答:应在20h内。

10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多长时间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答:应当在20h内。

106.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多少小时内排出矿井多少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答:应当能在20h内配合工作水泵排出24h正常涌水量。

107.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几个小时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答:4h。

108.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规程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关于躲避硐的设置有什么规定?

答: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109.关于加强支护,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110.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是如何规定的?

答: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 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111.采煤工作面采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的要求是什么?

答: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112.采煤工作面采用充填法控制顶板时的要求是什么?

答:必须及时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严禁人员在充填区空顶作业;且应当根据地表保护级别,编制专项设计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13.滚筒式采煤机更换截齿和滚筒时的要求是什么?

答: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114.更换巷道支护时的要求是什么?

答: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115.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什么样的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答: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者裂隙渗水、钻孔喷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116.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117.主要泵房的出口是如何规定的?

答: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118.采掘工作面遇有哪些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实施超前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答:(一)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或者相邻煤矿时。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导水通道时。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七)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八)接近其他可能突(透)水的区域时。

119.有哪种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答:(一)缓倾斜、倾斜厚煤层的采放比大于1:3,且未经行业专家论证的;急倾斜水平分段放顶煤采放比大于1:8的。

(二)采区或者工作面采出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

(三)煤层有突出危险的。

(四)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

(五)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放顶煤开采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六)放顶煤开采后有可能沟通火区的。

120.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或者积水时,必须采取什么安全防范措施?

答:(一)当地表出现威胁矿井生产安全的积水区时,应当修筑泄水沟渠或者排水设施,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二)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应当修筑堤坝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三)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应当妥善疏导,避免渗入井下。

(四)对于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当及时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应当及时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

二、机电运输方面参考题目

1.在大于多少度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安全措施?

答:16°。

2.井下巷道轨道运输中,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多少米的距离?

答:100m。

3.运行7t及以上机车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使用哪种规格的钢轨?

答:不小于30kg/m。

4.升降人员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几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

答:6个月。

5.提升机过卷保护的作用是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多少米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自动?

答:0.5m。

6.提升机的盘式制动闸的闸瓦与制动盘之间的间隙是多少?

答:不大于2mm。

7.井下运输时,严禁人力推车的轨道坡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大于7‰时。

8.井下采用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是多少?

答:不得超过20m。

9.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的周期是多少?

答:每天。

10.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可以串接几个采区变电所?

答:不得超过3个。

11.矿井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多长时间?

答:11小时。

12.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能超过多少伏?

答:36v。

13.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检测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1年。

14.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检测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年雨季前。

15.斜井人车检测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1年。

16.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检测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1年。

17.隔爆型电气设备如何定义的?

答:具有隔爆外壳的防爆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防止爆炸产物穿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18.升降人员的绞车道照明灯间距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得大于30m。

19.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得大于15m。

20.罐笼和箕斗提升,提升速度小于3m/s时,过卷和过放距离不能小于多少?

答:不得小于4m。

21.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在悬挂时安全系数不能小于多少?

答:不能小于6。

22.专为升降人员的单绳缠绕式提升机钢丝绳悬挂时安全系数不能小于多少?

答:不能小于9。

23.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年1次。

2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至少6个月1次。

25.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季度1次。

26.提升钢丝绳直径缩小达到何值是应当报废?

答:达到10%时。

27.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6个月1次,负荷变化时应当及时整定。

28.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季度1次,每周应当由专职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

29.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月1次,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者专职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

30.提升机应设置哪两种制动装置?

答: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

31.煤矿在用摩擦式提升机系统检测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提人系统1年;提物系统3年。

32.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检测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提人系统1年;提物系统2年。

33.根据使用期限,摩擦式提升机提升钢丝绳和平衡钢丝绳报废标准为几年?

答:分别为2年和4年。

34.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分别多长时间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和静止松绳落闸试验?

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

35.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当具哪几种保护?

答: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6.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必须具备哪几种保护?

答: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37.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月检查1次,每日应当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

38.煤矿在用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1.8米以下的1年,其他3年。

39.主要提升装置的定义是什么?

答:含有提人绞车及滚筒直径2m以上的提升物料的绞车的提升装置。

40.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者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具有什么保护?

答: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41.关于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拆除、检修和运输等要求,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2.机电运输方面主要图纸包括哪些?

答: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运输系统图。

43.井下照明和信号的配电装置应当具有哪些保护功能?

答: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44.局部接地极应设置在什么样的地点?

答: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45.地面哪些地方必须有应急照明设施?

答: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46.提升机房内应当悬挂那些图纸制度?

答: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的技术特征和岗位责任制等应当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47.对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的选用要求有哪些?

答:应当采用煤矿用铠装或者非铠装电力电缆或者对应电压等级的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48.对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选用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采用煤矿用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当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49.根据断丝情况,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报废标准是什么?

答: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5%。

50.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当采用楔形连接装置,其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单绳提升不能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能超过15年。

51.2016年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对普通轨斜井人车是如何要求的?

答:普通轨叉爪式人车3年后禁止使用,普通轨抱轨式人车5年后禁止使用。

52.2016年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对钢丝绳牵引耙装机是如何要求的?

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粉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巷和石门揭煤工作面禁止使用。

5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定义是什么?

答:在工作中必须不断移动位置,或安设时不需要构筑专门基础并且经常变动其工作地点的电气设备。

54.手持式电气设备的定义是什么?

答:在工作中必须用人手保持和移动设备本体或协同工作的电气设备。

55.提升装置过卷和过放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者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56.提升装置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当位置指示失效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57.提升装置闸瓦间隙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当闸瓦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报警并闭锁下次开车。

58.提升装置错向运行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答:当发生错向时,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59.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必须具有哪些保护功能?

答: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和远距离控制功能。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60.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和入井前检查的规定是什么?

答: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时,应当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核查与安全标志审核的一致性。入井前,应当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61.关于机电设备硐室支护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当采用砌碹或者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当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2.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瓦斯抽采管路在同一巷道敷设时有何要求?

答: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必须与瓦斯抽采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6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有何要求?

答: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64.规程对保护接地是如何要求的?

答: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65.矿灯应当保持完好,出现哪些情况严禁发放?

答: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66.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进行拉力试验的要求是什么?

答: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者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67.硐室内设备与墙壁、设备与设备之间的通道是如何规定的?

答: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当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之间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者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以不留通道。

68.立井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当设置摇台或者锁罐装置,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联锁是如何要求的?

答: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或者锁罐装置,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或者锁罐装置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69.第三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规定的禁止使用的电动机型号、自救器种类是什么?

答: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v及以下);ZH15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70.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进出口如何规定的?

答:必须装设罐门或者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者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

71.提升装置必须安设哪些保护装置?

答:(一)过卷和过放保护(二)超速保护(三)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四)限速保护(五)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六)闸瓦间隙保护(七)松绳保护(八)仓位超限保护(九)减速功能保护(十)错向运行保护。

72.同型橡套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者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者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3.规程对接地电阻值是如何规定的?

答: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74.管理矿灯的要求是什么?

答:(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当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二)矿灯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75.关于硐室防火铁门是如何规定的?

答: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当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76.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时,对架空线的要求是什么?

答:(一)架空线悬挂高度、与巷道顶或者棚梁之间的距离等,应当保证机车的安全运行。架空线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77.主要倾斜井巷,什么情况下需要机械运送人员?

答: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50m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人、物料混运。

78.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安设的挡车装置是什么?

答: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挡车栏。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闭锁。

79.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供电线路是如何规定的?

答: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

80.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供电线路是如何规定的?

答: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81.高瓦斯矿井在用的架线电机车运输,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沿煤层或者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采用砌碹或者锚喷支护;

(二)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三)采用炭素滑板或者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82.使用的蓄电池动力装置,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答:(一)充电必须在充电硐室内进行。

(二)充电硐室内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三)检修应当在车库内进行,测定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后测试。

83.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其作用是什么?

答: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者平衡锤,并不得兼作他用;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者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84.在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在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何值时应当及时更换?

答:(一)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二)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三)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85.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非专职人员或者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者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86.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悬挂有何要求?

答: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当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当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当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87.井下用电池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串联或者并联的电池组保持厂家、型号、规格的一致性。

(二)电池或者电池组安装在独立的电池腔内。

(三)电池配置充放电安全保护装置。

88.电气信号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当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当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

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89.采用轨道机车运输时,对机车司机的要求是什么?

答: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启动前,必须关闭车门并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控制手把(钥匙),扳紧停车制动。在运输线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

90.规程对井上、下防雷电装置的规定是什么?

答:(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出)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91.矿灯房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二)取暖用蒸汽或者热水管式设备,禁止采用明火取暖。

(三)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

(四)有与矿灯匹配的充电装置。

92.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

(二)必须系好保险带。

(三)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

(四)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9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重大隐患包括哪些情形?

答:(一)单回路供电的;

(二)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三)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重的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没有形成双回路供电的。

94.有接头的钢丝绳仅限于哪些设备中使用?

答:(一)平巷运输设备。

(二)无极绳绞车。

(三)架空乘人装置。

(四)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钢丝绳接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95.空气压缩设备的保护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20℃,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30℃。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

储气罐内的温度应当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

96.驱动滚筒带式输送机的相关保护装置有哪些?

答: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97.架空乘人装置有哪些相关保护装置?

答: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应当有断轴保护措施。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

98.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一)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其他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

(二)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线路,应当采用不小于22kg/m的钢轨。

(三)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四)轨道线路必须按标准铺设,使用期间应当加强维护及检修。

9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0.《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机操作的正、副司机是如何要求的?

答:(一)主要提升装置应当配有正、副司机。自动化运行的专用于提升物料的箕斗提升机,可不配备司机值守,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二)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装置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101.检修或者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检修或者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02.关于在用钢丝绳的检测检验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

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必须进行第一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103.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者物料时,井上、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各信号工发送信号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井下各水平的总信号工收齐该水平各层信号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口总信号工发出信号。

(二)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水平总信号工信号后,才可向提升机司机发出信号。

信号系统必须设有保证按上述顺序发出信号的闭锁装置。

104.钢丝绳日常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罐道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至少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者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当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当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105.《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的“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安全仪器,未按照规定操作、检查、维修和建立档案的”包括哪些情形?

答:(一)未定期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检查、维修和建立技术档案的;

(二)非负责设备运行人员操作设备的;

(三)非值班电气人员进行电气作业的;

(四)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没有可靠的绝缘保护和检修电气设备带电作业的。

106.人员乘坐人车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听从司机及跟车工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闭车门或者挂上防护链。

(二)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零部件,严禁露出车外。

(三)列车行驶中及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四)严禁在机车上或者任意2车厢之间搭乘。

(五)严禁扒车、跳车和超员乘坐。

107.立井提升容器和载荷,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立井中升降人员应当使用罐笼。在井筒内作业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使用普通箕斗或者救急罐升降人员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三)罐笼和箕斗的最大提升载荷和最大提升载荷差应当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最大载荷差运行。

(四)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108.《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坠器试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安装或者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次脱钩试验。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当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处于灵活状态。

109.各种提升装置的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立井中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不超过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不超过2层。

(二)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不超过2层,升降物料的不超过3层。

(三)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不超过2层。

(四)现有生产矿井在用的绞车,如果在滚筒上装设过渡绳楔,滚筒强度满足要求且滚筒边缘高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可按本条(一)、(二)所规定的层数增加1层。

(五)移动式或者辅助性专为升降物料的(包括矸石山和向天桥上提升等),不受本条(一)、(二)、(三)的限制。

110.提升机操作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主要提升装置应当配有正、副司机。自动化运行的专用于提升物料的箕斗提升机,可不配备司机值守,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二)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装置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三)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当先空载运行1次,检查提升机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不受此限。

(四)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机运行,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111.在井下设置空气压缩设备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应当采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严禁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二)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必须分别设置在2个独立硐室内,并保证独立通风。

(三)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具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

(四)应当设自动灭火装置。

(五)运行时必须有人值守。

112.井下各级交流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13.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应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当注明哪些内容?

答:(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等装设地点。

(二)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等主要技术参数及其他技术性能指标。

(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114.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的选用要求有哪些?

答:(一)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粗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二)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钢带或者细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三)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115.井下哪些地点应当设置局部接地极?

答:(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116.空气压缩机站设备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设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压力表和安全阀应当定期校准。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应当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二)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

(三)使用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保护装置或者断油信号显示装置。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者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117.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时,对轨道的要求是什么?

答:(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当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者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应当符合要求。

(三)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连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118.生产矿井在用的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车辆必须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断绳时,制动装置既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

(二)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三)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人员上下地点应当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五)应当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制动装置把手的位置。

(六)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制动装置,并先空载运行一次。

119.对矿井两回电源线路的一般性规定是什么?

答: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

120.电缆敷设的一般性规定是什么?

答:(一)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吊钩悬挂。

(二)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在30°及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夹子、卡箍或者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当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三)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当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当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者输送机上。

(四)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五)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三、“一通三防”方面参考题目

1.掘进中的岩巷最低允许风速为多少?

答:0.15m/s。

2.采区进、回风巷最低允许风速为多少?

答:0.25m/s。

3.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多少?

答:5%。

4.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的周期是几年?

答:2年。

5.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多少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

答:20米。

6.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多少的水量?

答:200立方米。

7.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多少米内,不得有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

答:20米。

8.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隔多长时间至少测试1次?

答:15天。

9.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断电浓度应设置为多少?

答:≥1.0%。

10.采区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断电浓度是多少?

答:≥1.0%。

1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10m。

12.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通风机性能测定,以后每几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答:5年。

13.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多少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答:0.75%。

14.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80米。

15.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50米。

16.调度电话至调度交换机的无中继器通信距离应当不小于多少?

答:10km。

1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要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要求的时间是多少?

答:10min内。

18.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的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季度。

19.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多长时间检查维修1次?

答:每6个月。

20.安装图像监视系统的矿井,应当在什么地点设置集中显示装置,并具有存储和查询功能?

答:矿调度室。

21.安全监控系统的录音应保存多长时间?

答:3个月以上。

22.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谁审批?

答:矿总工程师。

23.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采煤工作面风速应是多少?

答:不得低于1m/s。

24.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必须在2℃以上。

25.采用氮气防灭火时,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多少?

答:不小于97%。

26.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连续运行。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多长时间?

答:不少于4小时。

27.安全监控设备及线缆检查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天检查1次。

28.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周期是多长时间?

答:每半月至少1次。

2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何种设计?

答:防灭火专项设计。

30.安全监控系统上传监控数据时的要求是什么?

答:必须能够实时上传。

31.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哪些方面的管理?

答:调校、维护及收发。

32.安全监控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何人汇报?

答:值班矿领导。

3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采取什么措施?

答:切断电气设备电源。

34.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得超过0.5%。

35.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那些人员审阅?

答:矿长、矿总工程师。

36.实现实时监测监控,抽采管路应当安设那些传感器?

答:一氧化碳、甲烷、温度。

37.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修订的最小周期是多少年?

答:至少每5年修订1次。

38.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进行1次全面测风最短周期是多少?

答:至少每10天进行1次。

39.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测定1次的周期是多少?

答:至少3年测定1次

40.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甲烷浓度的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天至少检查1次。

41.安全监控系统当主机或系统线缆发生故障时,必须保证实现哪两种功能?

答: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

42.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必须报哪两个部门?

答: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43.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哪些种类?

答: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

4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那些地点必须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并实施?

答:采空区、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

45.启封火区时,应当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内什么指标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答:一氧化碳、甲烷浓度、风流温度。

46.控制风流的那些设施必须可靠?

答:风门、风桥、风墙、风窗。

47.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具体由谁审批?

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48.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可以不设置专用回风巷么?

答: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49.矿井一翼回风巷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0.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哪些人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答: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

51.煤矿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应注明那些内容?

答: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

52.那些地点的每条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

答: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

53.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可以在哪些地点进行但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答: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井口房。

54.井下哪些地点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

答: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

5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如何进行管理?

答: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

56.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一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可以布置在何处?

答:应当布置在岩层内或者不易自燃的煤层内。

57.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对于检测标识卡的功能要求是什么?

答:应当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的功能。

58.停风区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9.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哪些地点?

答: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分区回风巷。

60.临时抽采瓦斯泵站的安设地点是什么?

答:应当安设在抽采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61.高瓦斯矿井可采煤层应当测定的主要参数有哪些?

答: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等参数。

62.对因甲烷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何时可以通电开动?

答:必须在甲烷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以通电开动。

63.特殊情况下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可以作业么?

答: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64.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如何进行瓦斯检查?

答: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

65.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开采前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打前探钻孔或抽排钻孔。

66.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答:新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

67.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应当具有哪些功能?

答:选呼、急呼、全呼、强插、强拆、监听、录音等功能。

68.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9.有线调度通信系统的调度电话至调度交换机连接有何规定?

答:必须采用矿用通信电缆直接连接,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70.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1.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么?

答: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72.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是指?

答: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甲烷电闭锁。

73瓦斯矿井如何定义的?

答:一个矿井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74.关于清除巷道中粉尘的规定是如何要求的?

答: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冲洗沉积煤尘或者定期撒布岩粉。

75.在防尘方面,矿井每年应当制定什么措施和制度?

答: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6.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做的工作是什么?

答: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77.矿井每周应当如何检查隔爆设施?

答: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8.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什么地点?

答: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者主要运输大巷中,并装备消防车辆。

79.哪些类型的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爆设施?

答: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爆设施。

80.生产矿井什么情况下应重新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答: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81.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设什么仪表?需要有什么图纸?需要有什么制度和规程?

答:水柱计(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82.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监视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83.矿井生产过程中,入井时哪些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

答: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监测工。

84.井下哪些地点必须备用灭火器材?

答: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者液力偶合器的巷道、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

85.安装移动通信系统的矿井,应当具备哪些功能?

答:选呼、组呼、全呼功能,移动台与移动台、移动台与固定电话之间互联互通,短信收发、录音和查询,通信记录存储和查询功能。

8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停风时,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

87.井下哪些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答: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者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88.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锚喷或者砌碹,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者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89.《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瓦斯超限作业”包括哪些情形?

答:(一)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二)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90.井下爆炸物品库的通风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井下爆炸物品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必须保证爆炸物品库每小时能有其总容积4倍的风量。

91.对于测风,《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92.对于通风阻力测定,《规程》是如何规定的?

答: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测定1次。生产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93.采空区进行封闭的要求是什么?

答: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94.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后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甲烷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95.抽采瓦斯管路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应当安设一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监控。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96.通风系统图的绘制要求是什么?

答: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应当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97.矿井主要通风机房的要求是什么?

答: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98.井下充电硐室的通风有什么要求?

答: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当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99.同时满足哪些条件的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答: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10m3/t;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40m3/min;3.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3m3/min;4.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5m3/min。

100.采掘工作面的甲烷浓度检查次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1.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2次;2.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3.突出煤层、有瓦斯喷出危险或者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101.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当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或者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102.井下哪些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答: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103.对采煤机的喷雾装置是如何要求的?

答: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当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104.什么情况下应当设置专用回风巷?

答: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105.井下哪些地点需要设置隔爆设施?

答: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煤层、采煤工作面间,掘进煤巷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

106.高瓦斯矿井是如何定义的?

答: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 m3/t;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 m3/min;3.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4.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min。

107.有哪些情况之一的煤层,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答:(一)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的。

108.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什么条件下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回复正常通风?

答: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09.《规程》对瓦斯检查工的工作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答:瓦斯检查工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甲烷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110.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设置应符合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者主要运输大巷中,并装备消防车辆。

(三)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11.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112.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的要求是什么?

答: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时,应当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当敷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11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答: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领导组织全矿井工作人员全部撤出。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对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114.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采(盘)区设计应当明确规定巷道布置方式、隔离煤柱尺寸、灌浆系统、疏水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以及采掘顺序。

(二)安排生产计划时,应当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地点、时间、进度、灌浆浓度和灌浆量。

(三)对采(盘)区始采线、终采线、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应当加强防火灌浆。

(四)应当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115.封闭的火区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答:(一)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者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二)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三)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四)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者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五)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1个月以上。

116.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一)临时抽采瓦斯泵站应当安设在抽采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二)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者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临时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路,但矿井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三)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

117.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氮气源稳定可靠;2.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3.至少有1套专用的氮气输送管路系统及其附属安全设施;4.有能连续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变化的监测系统;5.有固定或者移动的温度观测站(点)和监测手段;6.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和整理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等规章制度。

118.请回答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采区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和断电浓度?

答: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0%;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5%、断电浓度≥0.5%;

采区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0%。

119.井下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

答:1.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和回风隅角,高瓦斯和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回风巷中部;2.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掘进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掘进巷道中部;3.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4.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5.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6.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7.煤仓上口、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8.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9.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10.瓦斯抽采泵输入、输出管路中。

120.永久性密闭墙的管理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答:(一)每个密闭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二)定期测定和分析密闭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三)定期检查密闭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密闭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密闭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有其他缺陷或者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四)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五)矿井做大幅度风量调整时,应当测定密闭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六)井下所有永久性密闭墙都应当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四、其他综合方面参考题目

1.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第4条)

答: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分辨率和技术规范。

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哪些制度?(第4条)

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3.煤矿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第7条)

答: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4.煤矿企业应当告知从业人员哪些事项?(第7条)

答:煤矿企业应当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

5.矿长必须具备什么知识和能力?(第9条)

答: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6.《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有何规定?(第10条)

答: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7.对井工煤矿停工停产期间和复工复产前的要求是什么?(第16条)

答: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8、煤矿发生事故后的要求是什么?(19条)

答: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9.对煤矿企业应急救援的总体要求是什么?(第17条)

答: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10.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哪些图纸?(第14条)

答:⑴矿井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

⑵井上下对照图

⑶巷道布置图

⑷采掘工程平面图

⑸通风系统图

⑹井下运输系统图

⑺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

⑻压风、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抽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⑼井下通信系统图

⑽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⑾井下避灾路线图

11.对煤矿企业地质测量工作的原则要求是什么?(第22条)

答: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12.煤矿建设、生产阶段如何实施地质预测、预报?(第28条)

答:煤矿建设、生产阶段,必须对揭露的煤层、断层、褶皱、岩浆岩体、陷落柱、含水岩层,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出水点等进行观测及描述,综合分析,实施地质预测、预报。

13.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哪些地质要素?(第29条)

答: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14.掘进和回采前编制地质说明书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哪些情况?(第31条)

答:是为了掌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

15.对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的要求是什么?(第32条)

答: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16.对生产矿井修编地质报告的时间要求是怎么规定的?(第33条)

答:生产矿井应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17.矿井建设期间,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第23条)

答: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

18.新建矿井开工前需调查核实哪些情况?(第26条)

答: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情况,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19.新建矿井开工前需编制哪些资料、图纸?(第26条)

答:新建矿井开工前需编制主要井巷揭煤、过地质构造及含水层技术方案;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

20.井筒施工期间对井筒检查孔的要求是什么?(第27条)

答:井筒施工期间应当验证井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当发现影响施工的异常地质因素时,应当采取探测和预防措施。

21.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要求是什么?(第638条)

答: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从业人员公布。

22.井工煤矿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哪些综合防尘措施?(第649条)

答:井工煤矿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3.井上下哪些地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第652条)

答:井下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

24.对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温度的要求是什么?(第655条)

答: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0°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5.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哪些地点?(第658条)

答: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破碎机、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

26.从职业危害防治的角度,对井下哪些有害气体需进行监测,其监测周期是怎么规定的?(第661条)

答: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

27.对煤矿职业健康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第663条)

答: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28.有哪些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第669条)

答: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9.有哪此病症不得从事接尘作业?(第666条)

答:⑴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⑵严重的上呼吸道或者支气管疾病。

⑶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者胸膜病变。

⑷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⑸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30.接触粉尘以煤尘为主和以矽尘为主的在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各为多少。(第664条)

答:煤尘为每2年1次,矽尘为每年1次。

31.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哪些应急救援规章制度?(第672条)

答: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

32.对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衔接、修改的要求是什么?(第674条)

答: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发生变化,或者在事故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时,及时修改完善。

33.对井工煤矿企业设立矿山救护队的要求是什么?(第676条)

井工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否则,不得生产。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30min。

34.煤矿作业人员应当掌握和具备哪些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第679条)

答: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避灾路线,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救器和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

35.煤矿发生险情或者事故如何进行应急响应?(第680条)

答:煤矿发生险情或者事故后,煤矿应当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涉险人中撤离险区,通知应急指挥人员、矿山救护队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等到现场救援,并上报事故信息。

36.巷道内设置避灾路线的标识距离是如何规定的?(684条)

答:采区巷道不大于200m,矿井主要巷道不大于300m。

37.对采区避灾路线上设置压风管路的要求是什么?(第687条)

答: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mm,压风管路上设置的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8.对矿井避灾路线图绘制的要求是什么?(第688条)

答:避灾路线图中应当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规格和种类。

39.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对成立救援指挥部的要求是什么?(第703条)

答: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必须作为救援指挥部成员,参与制定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具体负责指挥矿山救护队实施救援工作。

40.处理灾变事故的原则是什么?(第708条)

答:处理灾变事故时,应当撤出灾区所有人员,准确统计井下人数,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提供救援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组织人力、调配装备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1.冲击地压煤层的概念?(第225条)

答: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42.有哪几种情况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第226条)

答:⑴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⑵埋深超过400m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m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m的坚硬岩层。

⑶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的。

⑷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

43.防冲设计包括哪些内容?(第229条)

答:防冲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保护层的选择、采区巷道布置、工作面开采顺序、采煤方法、生产能力、支护形式、冲击危险性预测方法、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方法、防冲措施及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44.突出矿井对开拓巷道和永久硐室布置的要求是什么?(第231条)

答: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永久硐室不得布置在冲击地压煤层中。

45.对冲击地压煤层掘进巷道宽度是适当加大还是缩小?

答:适当加大。

46.在冲击地压危险区进行日常监测判断有冲击地压危险时应采取什么措施?(第236条)

答: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报告矿调度室。

47.冲击地压的区域防冲措施有哪些?(第237条)

答: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采掘部署、开采顺序、采煤工艺及开采保护层等。

48.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对相关设备的安全防护要求是什么?(第243条)

答:供电、供液等设备应当放置在采动应力集中影响区外。对危险区内的设备、管线、物品等应当采取固定措施,管路应当吊挂在巷道腰线以下。

49.冲击地压危险区内的巷道及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防护要求是什么?(第244条)

答:巷道必须加强支护,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大上下出口和巷道的超前支护范围和强度。严重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必须采取防底鼓措施。

50.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采取哪些综合性防治措施?(第228条)

答:必须采取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性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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