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单位: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专业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全国各餐饮企业事业单位: 营养配餐员已正式列入国家职业系列,并需经过全国统考获得职业资格。正在起草的《国民营养条例》及2008年奥运会,要求相关餐饮企业必须配有营养配餐专业人员。为适应全国餐饮企业的需要,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培养专业技能人材的战略目标,定于2006年3月举办中级营养配餐员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 营养学基础知识;营养素在烹饪中的变化;平衡膳食理论;营养计算知识及训练;营养食谱设计及训练;烹饪原料的营养知识;食品安全及卫生;营养配餐软件的应用。二、报名条件: 需连续从事餐饮职业工作3年以上,或有餐饮业初级职业(如烹调、面点、服务等)资格证书,或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三、资格证书; 本培训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中心小规模试点直考班,培训班考试合格者授予: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的中级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由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全国餐饮业营养配餐师岗位资格注册证书,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四、师资: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参加制定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编写教材的专家,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专业委员会国家级营养专家授课。五、培训费用: 学费2600元,包括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劳动部指定教材)、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食宿自理,可统一安排,食宿费1200元(2人标间)。六、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专家集中面授考试3月27日—3月31日。自学完成作业阶段3月3日—27日 地点:北京京东宾馆(解放军总参一所)北京市东直门内海运仓1号七、报名办法及入学手续1、报名。 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日,请参加学习的学员务必于3月1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传真到中国烹饪协会营养委员会。3月3日是学员名单上报劳动部资格审定的最后期限。2、入学手续。 北京地区学员:请于3月2日、3日到中国烹饪协会三楼305室(复兴门内大街45号,西单广场中国银行西侧),办理入学手续:交学费、交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复印件、报名表,领教材及作业、核对报劳动部学员资料)。 各省学员:请于3月1日前将学费2600元,需安排食宿的学员交3800元,汇入中国烹饪协会账号或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注明营养、单位、姓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复印件,传真到中国烹饪协会办公室谢文梅收。收到汇款即寄教材。2寸彩照4张上课时交,请提前准备好。 中国烹饪协会账号:0200003309089065247 开户单位:中国烹饪协会;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市长安支行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 中国烹饪协会(邮编100801)3、完成自学与作业。时间3月3日-26日。4、集中授课安排,各省学员3月26日报到,3月31日考试,4月1日12:00 前离店。 北京学员可在3月27日上午8:00-8:45集中授课开学时报到。 联系电话: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委员会010-66094195、66052066、66050120(传真) 网址:餐饮在线www.ccas.com..cn E.mail:xiewenmei@ccas.com.cn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中心技能开发处:010-64891117 附件: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取证班报名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技能开发处 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委员会 2006-1-26 20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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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取证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