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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撰写暂行规定》(2015)

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成果,是评判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为保障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学位论文格式,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申请人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有自己的新见解,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经济、社会发展或本门学科的发展有一定意义。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申请人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主持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取得了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创造性科研成果。

2.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一般为3万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一般为7万字左右,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决定。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3.论文作者在选题前后应有一定的文献阅读量,综述部分应对所读文献加以分析和综合。在论文中引用了文献内容的,应将其列入参考文献。

4.量和单位及其符号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应执行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同的量必须用不同的符号表示,不得一符多义,含义相同的量则必须用同一符号表示。学位论文应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专业术语应统一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或本学科权威专著和期刊通用的专业术语,且前后应一致;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数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5.图要精选,切忌与文字或表内容重复,图中文字、数据和符号应准确无误且与文字叙述一致,图应有图号和图名,图名应简洁明确且与图中内容相符。表应有表序和表名,表名应简洁并与内容相符。图、表和公式应分别顺序编号。

二、学位论文的格式

各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需求,在遵守学校统一格式的前提下,提供具体的学位论文范本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依次为:论文封面、扉页、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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