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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

根据《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一、申请条件:1、获得我校面向社会开考主考专业及自考助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者,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2、已参加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已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成绩;或自考在籍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3、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含65分),以及三门学位核心课程(具体课程见下表格)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分(含65分)。4、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以上(含良)。5、在籍期间未受处分,或曾受处分但考察期满已解除处分。

6、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第十三条(二)规定,结合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情况,尚无法确定我校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网络营销与管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22年7月后授予考生学士学位证书情况。

二、申请程序:申请过程及时间见通知与公告

三、联系电话:0731-88684686。

四、领取学位证时间:一般为申报后七个月,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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