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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知

各助学单位及考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湖北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及办理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本次自考毕业证依旧实行网上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生网上申请时间:5月27日至5月30日;

        (二)信息确认时间:5月27日至6月2日;

        (三)网上审核时间:6月3日至6月28日。

二、申请条件

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可查询下载,http://www.hbea.edu.cn/html/zxxz/index.shtml)规定的专业毕业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提交申请纸质材料

(一)《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报(考生完成)

1.考生须在5月27日至30日自行申请。

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毕业申请。(注:逾期关网将不再受理,请合理安排时间)

2.考生需在线提交毕业申请。

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选择毕业专业,核实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生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2)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一旦网上确认并经现场确认后,将不予更换。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的电子照片。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步:信息确认(考生完成)

提交申请后,信息确认。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亲自前往考籍所在地的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手续。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出示考生亲笔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完成现场确认后,考生或被委托人需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步:审核(自考办完成)

自考办在6月3日至28日,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实时查看申请进度。

第四步:学信网上网查询。

经过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将由省自考办上报至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学历注册。考生可于2024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学信网公布为准)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核实自己的毕业信息。

第五步:证书发放。

请各助学单位和考生密切关注我院毕业证领取通知,及时提出毕业证书领取申请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二)照片准备。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需严格遵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照片要求(附件3),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为帮助考生避免常见错误,在上传照片时参考(具体情况见附件4)。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全日制助学班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页面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和盖章。此表是对考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表现的鉴定,是毕业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

(四)考籍信息更正。对于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务必在毕业申请开启之前,仔细核对个人的考籍信息。若发现有误,务必在毕业申报之前完成考籍信息的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的毕业手续办理,因此请考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与更正。

六、考生档案材料收集

为规范档案管理,考生、助学单位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一)拟毕考生注册信息表(系统下载打印)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盖章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印、一张纸)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因考生本人或者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而造成未能如期毕业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各助学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毕业申请,并进行一级审核,及时提交考生办证信息;认真审核毕业生的个人身份信息,根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提供的单位鉴定材料做好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务必仔细查阅学生上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已加盖单位公章,重点检查考生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填写的个人简历与毕业申请表上简历是否一致)。

(四)各助学单位整理好纸质确认材料并于6月5日前按时送交以下材料:

1.拟办证考生确认材料(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2.拟办证考生档案材料

3.如实填写《自考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并加盖助学单位公章。电子版发给自考办程老师,联系电话:0714-6571900。

 附件.pdf

湖北师范大学自考办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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