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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湖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数学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3

备注:

按照要求录取定向考生不超过1人。

 

二、录取分数线

1.初试成绩要求

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总评成绩要求

总评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总评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录取原则

上线考生的总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录取工作方案、所有考生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

拟录取考生的就业类别和报考就业类别一致,不得更改。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1年4月27日

(审稿:向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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